基金新规来了2025年10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步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这些新规旨在推动公募基金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提升投资风格的清晰度,并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业绩评估标准。
主要内容包括:
基准设定与变更规范:基金法律文件需明确约定业绩比较基准,基准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需满足特定条件并提前公告。
风格漂移防范:基金管理人需指定独立部门监测投资偏离基准的情况,建立风控模型,防范风格漂移。
薪酬与业绩挂钩: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若长期业绩低于基准,基金经理的绩效薪酬将下降。
销售展示要求:基金销售时需同步展示业绩比较基准,提高透明度。
托管人监督职责:强化基金托管人的监督职责,要求其建立健全覆盖业绩比较基准相关合同审查、投资监督、信息披露复核等环节的工作机制。
基准要素库与指数选择规范:协会将建立基准要素库,规范指数选择,提高基准的代表性和客观性。
信息披露细化:要求基金管理人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与基准的对比情况,便于投资者评估。
配套措施包括:
过渡期安排:设置一年过渡期,允许管理人调整存量产品基准。
基准库建设:研究建立基准库,提供标准化基准选择。
利益绑定机制:将业绩与薪酬、评价挂钩,强化责任意识。
加强监管:强化对违规行为的打击,推动各方尽责。
这些新规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公募基金行业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业绩评估标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