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分,输了。 这都不是事儿。 真正让字母哥心里咯噔一下的,是他看着那个叫阿门的年轻人,满眼都是自己年轻时的影子。那种快,那种不讲理的身体,那种横冲直撞。 这感觉太熟悉了。 也太可怕了。 就像你辛辛苦苦爬到山顶,吹着风,看着风景,觉得自己就是世界之王。突然一回头,发现身后有个小伙子,背着更轻的包,穿着更新的鞋,喘着气,但眼睛里的光,比你头顶的太阳还亮。 他不是来问路的。 他是来登顶的。 字母哥说他身体顶级,反应快速度快。 这都是场面话。 翻译过来其实就一句:卧槽,这小子,真猛。 再翻译得扎心一点:我好像,有点跑不过他了。 这不叫输球。 这叫传承。 或者说,叫“警钟”。 身体是不会骗人的。你可以靠经验、靠技术再撑几年,但当一个开了二倍速的“你”出现在面前,你就知道,那个属于你的时代,倒计时已经滴答滴答地响起来了。 江山代有才人出,说白了就是,总有人比你更年轻,比你更能扛,比你更能蹦。 那个瞬间,英雄迟暮的故事,已经悄悄写下了第一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