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男子为儿子还清车贷后又帮他偿还每月6000的房贷。结果一次失误将6000转

树说历史 2025-11-14 15:24:31

福建一男子为儿子还清车贷后又帮他偿还每月6000的房贷。结果一次失误将6000转给了卖车人。要求偿还对方却选择装死。无奈之下男子将其告上法庭……   福建厦门的杨先生,近日遇到了一桩糟心事。   说杨先生有个宝贝儿子小杨。他不肯让儿子吃一点苦,儿子长大成人后,他不但为儿子买了房,还为他买了车。房贷和车贷都由杨先生出。   车贷很快就还完了,剩下的就是每个月6000块钱的房贷。杨先生自己打给收款方。   结果2024年12月15日,还款日又到了之后,杨先生却不小心操作失误,把6000块钱转给了收车贷的大强。   发现打错人了,杨先生顿时着急了,赶紧联系大强,请求他把钱还回来。   大强收到了消息,选择了装死,不管杨先生发什么都不回复。   大强如此不识抬举,杨先生也是怒了。反正他有理,既然线下好好地沟通你不给回话,那我们就看法律站在谁那边吧!   这件事的法律责任异常的清晰,杨先生将6000房贷转给了大强,他又不欠大强钱,大强也没跟他借钱。在明知道没有任何合法依据的情况下,私自将他人转错的钱据为己有,大强得到的这6000块钱就属于典型的不当得利。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对此也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方有权请求返还。   杨先生的诉求合情合理,大强根本无从辩驳。他以为钱到自己手上那就是自己的了,属实是视法律如无物。   最终,法官在仔细核对了双方的各项信息,确认的确是杨先生不小心把钱转错了之后,判决大强返还那6000块钱。在这期间因为大强的非法侵占给杨先生一家造成的损失,也由大强偿还。   大强作为一个成年人,在收到那6000块钱的时候就理应猜测到后续很定得给人家还回去。   结果因为一时贪念产生了侥幸心理,最终钱财两空,属实是罪有应得。   所以,遇到这种事情,还是老老实实的把钱转回去为好,还能白得一个人情,不亦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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