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孩子送出国,老了就指望国家养?无锡一位老人,儿子移民加拿大十年,连月供都不给。

昌茂病号显眼包 2025-11-14 20:39:04

把孩子送出国,老了就指望国家养?无锡一位老人,儿子移民加拿大十年,连月供都不给。法院没喊他回国,直接发了条电子通知:30天内打3500块,不然冻结你在国内的三套房子租金。他没当回事,结果下个月银行卡就被冻了! 无锡一位老人的经历,就给所有有这种想法的人上了生动一课。 这位老人已经78岁了,常年受病痛困扰,光每个月的药费就得两千多块,生活本就不容易。 她的儿子早在十年前就移民去了加拿大,成了加拿大籍公民,本以为孩子出息了能老有所依,可没想到,儿子一走就像断了线的风筝,对母亲的生活不管不顾,别说常回家看看,就连最基本的赡养费都一分不给。老人独自支撑着病痛缠身的身体,日子过得捉襟见肘,实在没办法,只能一纸诉状把儿子告上了法院。 法院审理后,考虑到老人的实际开销和儿子的经济状况,判决儿子每月支付3500元赡养费。可面对法院的判决,这位海外儿子却满不在乎,找了一堆借口:一会儿说自己已经不是中国国籍了,中国法律管不着他;一会儿又哭穷,说自己在国外经济压力大,拿不出这笔钱。本以为隔着千山万水,法院也不能把他怎么样,他就能一直赖下去。 可他万万没想到,现在的法院根本不用费劲跨国找人、跨国执行。工作人员没有多费口舌,直接通过跨境电子送达系统,给这位儿子的海外常用邮箱发了一份法律通知,明确告知他:30天内必须足额支付赡养费,要是还拒不履行,就直接冻结他在国内三套房产的租金账户。 这位儿子收到通知后,依旧没当回事,觉得这只是法院的“吓唬”,毕竟自己远在加拿大,国内的资产怎么可能说冻就冻?他压根没把这份通知放在心上,依旧我行我素,没按时支付赡养费。 结果到了下个月,他突然发现自己国内的银行卡被冻结了,那三套房产的租金收入也彻底断了,原来法院说到做到,不动产登记系统早就和法院执行系统联网了,锁定他的资产简直易如反掌。 钱袋子一被捏住,这位之前还嘴硬的儿子立马就老实了,赶紧主动联系法院,乖乖履行了判决,按时足额支付赡养费,再也不敢找任何借口推脱。 他这才明白,人可以移民出国,但国内的资产搬不走,法律的约束力也跨得过山海,想靠换国籍、躲远水解脱赡养责任,根本就是痴心妄想。 其实无锡这起案例并不是个例,现在超过七成的跨境赡养纠纷,最后都是通过强制执行当事人在国内的财产解决的。很多海外子女以为“走得远就管不着”,却忘了自己在国内的房子、存款、租金收入,都是法院可以执行的“抓手”。 人跑了没关系,只要资产还在,责任就跑不掉。 上海也曾有过类似的案例,一名养女定居美国超过二十年,对养父何老伯不管不问,老人晚年全靠一位保姆悉心照料。可老人去世后,这位养女却匆匆回国,想独吞全部遗产。 结果法院判决,由于她长期未尽赡养义务,只能和一直照料老人的保姆平分遗产。这事儿也明明白白告诉大家,想继承遗产,先得尽到赡养责任,过去的“不作为”,迟早会变成未来的“大损失”。 可能有人会说,万一海外子女真的经济困难,实在拿不出赡养费怎么办? 法律也并非不近人情,现实中如果子女确实有经济压力,比如有位定居英国的女儿,自己靠政府保障金生活,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赡养费数额,但困难只能作为减免数额的考量,绝不能成为完全免责的借口。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是想躲就能躲的。 更关键的是,现在全国移民管理系统也联网了,那些拒不履行赡养判决的人,未来在续签护照、申请签证时,很可能会处处碰壁;如果因为子女弃养导致老人生活困难,政府先行垫付了护理医疗费,这笔钱子女以后不仅要连本带利还回来,还会影响个人征信。 这种“滚雪球”式的未来债务,彻底断了那些想靠“拖字诀”蒙混过关的念头。 很多海外子女曾理直气壮地认为“我都不是中国人了,中国法律管不着我”,但这种逻辑早就被法律击碎了。 无论是《民法典》还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都明确规定,亲子关系和赡养义务的存续,根本不会因为国籍的改变而消失。再加上跨境电子送达系统的普及,一封发往海外邮箱的法律文书,就完成了有效的司法告知,让后续的强制执行名正言顺。 说到底,把孩子送出国,是希望他们能有更好的发展,而不是让他们变成“断线的风筝”,忘记生养自己的父母。法律和技术的联手,织起的不是一张“惩罚网”,而是一张守护老人晚年尊严的“保障网”,更是对“孝道”这一传统美德在现代法治社会中的强力重申。 对那些身在海外的子女来说,这个时代早就变了,地理距离再也不是逃避责任的挡箭牌。亲情和责任,无论走到哪里都断不了。赡养父母不是负担,而是为人子女最基本的义务,也是给自己的人生积德。别等到国内的资产被冻结、个人征信受影响,才后悔莫及,及时尽孝、主动担责,才是最该做的事。 (信源:都市新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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