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区每度电多收2毛8被整改#【限期整改!深圳一小区未按政府定价收电费】#深圳小区每度电收9毛8被整改#一小区楼栋部分早期租约约定电费为0.98元/度,高于当前深圳市规定的居民合表电价0.7元/度。针对该楼栋存在的未按政府定价收费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制作文书,依法向当事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予以警告,要求其限期整改。近日,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执法队开展以“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专项执法检查”为主题的专项执法行动,限定于“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范围,商业、工业等其他用途不适用《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主要依据供水供电企业出具票据上的使用性质,并结合现场实际用途综合判断。深圳城中村住房占比高,部分区域曾因“水电价格过高”等问题引发关注。为切实降低居民生活成本,深圳2023年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明确规范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收费行为,并对违法加价等行为设定罚则。本期直播旨在通过实地检查,展示执法流程,普及相关法规。在共和小区内某居民楼栋前,龙华街道执法人员亮明身份并告知权利义务后,对楼栋管理方(代收费人)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询问和查验票据,执法人员发现,该楼栋部分早期租约约定电费为0.98元/度,高于当前深圳市规定的居民合表电价0.7元/度。对此,当事人解释称,加价部分是为了覆盖楼道照明等公共电耗,担心直接按政府定价收费会导致亏损。执法人员现场明确指出,根据《若干规定》,代收费人必须严格按照政府定价和实际使用数量收取费用,不得直接加价或变相加收公摊等费用。公共部分的损耗及维护成本应通过租金、物业费等合规渠道,在与住户充分协商、信息透明的前提下解决。针对该楼栋存在的未按政府定价收费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制作文书,依法向当事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予以警告,要求其限期整改。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张小玲 通讯员 宋喆 刘盛蕊

wu永远光明
差不多都是忽悠人的7毛,房东都变相收1元3毛,9毛8还算良心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