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文仅是民国单人随笔记述,并非严谨戏曲溯源定论,孤证不足定论剧种完整发源。
2、源头曲调、成熟成型、定名黄梅戏三者不能混为一谈。黄梅采茶曲调传入皖西,在安庆融合本土腔调、完善剧目唱腔、定型为黄梅戏,这是完整史实。
3、区分曲调来源地与剧种成型地,片面截取单段史料偷换概念,本身不具备完整说服力。
此文作者少康除了这篇文章外,没有任何其他方面的记载,只能判断为报纸普通撰稿人,并非专业戏曲研究学者,所述仅为个人一家之言,毫无学术参考价值,单凭此文论证发源实属荒谬。且此文只提及黄梅调曲调出处,混淆了黄梅调源头曲调与黄梅戏剧种成型定名两个概念,孤证片面,不能作为定论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