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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这次发狠了,4月30号开始,全面禁止电子烟。
不是不让抽,而是禁止持有,比如你兜里揣着一根电子烟,哪怕没拆封,哪怕你压根没打算抽,只要被发现就罚款,严重的坐牢。这就是把电子烟当毒品处理了。


只有毒品、枪支,这些才会是「持有即违法」。
所以这件事,比大多数人以为的要大得多。
有就是罪,力度够狠很多地方搞控烟,主要是控制使用。比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室内不让抽,学校周围不让卖,然后包装上印个烂肺的图片吓唬你。
说白了,是劝,是画个框框。
香港之前也是这个路数,2022年开始禁止进口和销售电子烟,但你如果手里有,自己抽,没人管你。
但现在不一样了,4月30号之后,你家抽屉里藏着一根,违法,从深圳过关忘了把电子烟从包里拿出来,违法,朋友从国外带了一根送你,你俩都违法。
这个跨越有多大呢?我打个比方。
以前是这家餐厅不让你喝酒,现在是你家冰箱里有啤酒就抓你。
从管行为到管物品,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级别。
管行为,你可以钻空子,找个没人的角落抽两口,谁也管不着。
但管物品,你没有任何灰色地带。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打开包一翻就知道了。
说实话,全世界范围内,对电子烟下这么重手的地方,真不多。
而且大家注意一个细节,这个禁令的执行力度是认真的,之前香港歌手胡鸿钧就因为在公共场所吸电子烟被罚了1500港币,那还只是“吸”的阶段,现在升级到“有”,更刺激。
这不是控烟,这是清零。
一笔算得明明白白的账那问题来了,为什么香港要搞得这么绝?
全世界对电子烟的态度,大致分两派。一派是英国那种,觉得电子烟是“减害工具”,比传统香烟危害小,可以用来帮老烟民戒烟,所以要监管但不禁止。
另一派就是香港这种,直接一刀切,从地球上抹掉。
可能有人会说,英国那个思路不是更合理吗?堵不如疏嘛。
但你要站在香港的角度算一笔账。
如果你选择「不禁止,但监管」,需要什么?
需要一套完整的电子烟产品标准,需要审批哪些口味可以卖哪些不行,需要监控尼古丁含量,需要发放销售牌照,需要设立专门的执法队伍去查非法产品,需要处理跨境走私,需要应对电子烟企业铺天盖地的营销……
这是一个庞大的监管体系。
建这套体系要花多少钱?养这套体系每年要花多少钱?
再看看电子烟给香港带来了什么。
税收?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为香港本来就没有对电子烟征过税。
就业?电子烟的生产基地在深圳,不在香港。
消费需求?香港的电子烟用户占总人口的比例很小。
说白了,电子烟对香港的经济贡献约等于零,但监管它的成本是实打实的。
这笔账一算,答案就很清楚了,与其花巨大的行政成本去管一个对本地经济没什么贡献的产业,不如一项立法解决所有问题。
这就像你家楼下开了一家店,不交房租,还天天制造噪音,你是选择花钱装隔音墙、请律师打官司、跟他谈判让他小声点,还是直接让物业把他清走?答案不言自明。
当然,还有一笔更大的账,公共卫生的隐性成本。
电子烟最大的问题不是老烟民拿它替代传统烟,而是它在源源不断地制造新烟民。
各种水果味、奶茶味、薄荷味的电子烟,说白了就是给尼古丁穿了一件糖衣。一个从来不抽烟的年轻人,可能永远不会去买一包中南海,但他很可能会在朋友的怂恿下吸一口蓝莓味的电子烟。
然后就上瘾了。
这个过程,跟当年烟草公司推「低焦油烟」「女士烟」是一模一样的套路。
换个包装,降低入门门槛,本质上卖的还是同一种瘾,甚至是门槛更低的瘾。
家里有小孩的,真的要小心。
跟一整个烟草时代说再见但我觉得这件事最值得聊的,还不是经济账,而是香港背后的那个更大的野心。
香港真正想做的,是一件叫「烟草终局」的事。
什么意思呢?就是让烟草,不管是传统的还是电子的,从社会中彻底消失。
不是减少,不是控制,是消失。
这听起来像天方夜谭对吧?但你去看香港的吸烟率数据,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23%一路降到现在的不到10%,这条曲线是实实在在往下走的。

香港已经走了四十年,快看到终点线了。
而电子烟的出现,恰恰是这条终点线前最大的绊脚石。
你想啊,好不容易花了几十年把吸烟率压下来,年轻人对传统香烟的兴趣越来越低,烟草行业眼看要日薄西山了,结果电子烟横空出世,打着科技、时尚、减害的旗号,把一批本来不会碰烟草的年轻人重新拉进了尼古丁的怀抱。
这对香港来说,不是什么新产品的问题,这是四十年控烟成果可能功亏一篑的问题。
所以你就理解了,为什么香港要下这么重的手。
这不是跟电子烟过不去,这是跟一整个烟草时代做最后的了断。
说实话,我写到这里是有点感慨的。
我们这代人,从小看着大人抽烟长大,觉得抽烟是天经地义的事。饭后一根烟,赛过活神仙。社交要递烟,谈事要点烟,压力大了来一根,开心了也来一根。
烟草非常诡异的,嵌进了我们生活的每一个缝隙里。
但你有没有想过,也许我们的下一代,或者下下一代,会活在一个烟草不存在的世界里?
他们会觉得抽烟这件事,就像我们现在看“随地吐痰”一样不可思议。
香港正在赌这个未来。
一刀切禁掉电子烟,看起来简单粗暴,但背后的逻辑其实很清晰:当一个产业的社会成本远大于它的经济价值,当它的存在会动摇你几十年的战略成果,最理性的选择就是让它在法律意义上不存在。
不是管它,不是限制它,是让它消失。
当然,至于其他地方能不能学,愿不愿意学,那就是另一笔账了,毕竟,不是每个地方都舍得跟烟草税说再见的。
不过至少香港的这个实验,我觉得挺有意思的,很值得观察。
各位大佬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