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香港女星黎姿和她富豪老公马廷强,单看面相,确实不登对。所以很多人觉得这不过又是一个“佳人财子”的故事,少有人相信他们之间有爱情!
当年38的黎姿,演绎事业逐渐走下坡路的时候,突然遭变故,家里破产,几百千万的债务,父母年老,根本无力偿还——再加上她弟弟又出了车祸,变成重度残疾,治疗费、疗养费就像一个无底洞似的长期需要一大笔费用来填补。
那时的黎姿可谓举步维艰——仿佛跌进了地狱里——光明几乎难以重现。
这时财大气粗的马廷强——仿佛偶像剧里的霸总——出现在了黎姿身边,他大笔一挥——就轻轻松松把黎姿从地狱里解救了出来。
那时候八卦媒体都说,他爱重她的美色,她需要她的财力,二人各取所需就结合在了一起。
然而,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我个人并不这么想,我觉得马廷强不只是爱黎姿的美色,因为在那时候,香港娱乐圈美女太多了——他犯不着为黎姿牺牲那么多钱——虽然他的确有钱——他完全可以重新找一个比较简单点的。
而设身处地站在黎姿这边想一想,如此大方,肯为自己一掷千金毫不吝啬的男人,谁能不动心?女人也不都是视觉动物,都想找帅哥。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人。有时候,一颗真心,抵得过一张漂亮面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