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这家物业公司,遭到全国人民的唾骂!
老罗也从没见过这么嚣张的物业!这种物业就应该立即取缔!
事情的起因是:广州一友友买了二手房,在装修时,竟然被物业公司断水断电!
原因竟然是前业主欠了好几万的物业费!
而奇葩物业公司竟然要求现业主,补缴前业主欠下的物业费!
最后,广州法院判了:物业公司必须通水通电,并且配合现业主办理装修等报备手续。
在此,老罗跟大家科普一下,《民法典》是这么规定的:“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所以,大家记住了,不管发生了什么事,物业公司都没有权利“通过停电停水停燃气等行为”催缴物业费。#广州东站到广州南站坐高铁近500块钱#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