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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洪亮在屋里向老丈人坦白,江远在屋外背着他姐给坏人发消息:“洪亮在我家

《以法之名》洪亮在屋里向老丈人坦白,江远在屋外背着他姐给坏人发消息:“洪亮在我家,已察觉,准备给告发。解决!”

江远不知道这条短信,要不了洪亮的命,却能要了他的命。

这条短信今后将会作为江远故意唆使他人杀人的重要证据。

说实话,江旭东13年前就不该救他儿子,虽然当时江远有点无辜,因为他确实是被人设的局。

江远的肇事过失,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属于无证醉驾撞死人,他是要被判刑坐牢的。

可是江远早期坐牢也比最后判死刑好。

在当时那种情况下,江远如果坦白从宽,积极赔偿,在量刑上也会综合考虑他的表现。

有了这么大的一个教训,江远也会有所成长,好好接受教育改造,他至少不会变成后面那样无法无天,又蠢又坏。

江远不仅没有把洪亮当成一家人,甚至没有把他当人。

江远也白白浪费了他爸是政法系统高官的资源,还把他原生家庭的福气都变成了祸患。

这样的话,江旭东没有把柄在禹天成手上,江旭东就能放手收拾他,他也就没后面那么多事儿了。

江旭东为官一辈子,更不用为了儿子晚节不保。

惯子如杀子,江旭东坐牢坐得不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