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拖欠8天房租,房东破门清房扣光押金!律师:擅动私人物品违法 在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租房的陈虹(化名),最近遭遇了一件糟心事。因为工作临时外派广西桂林,她没能按时支付7月份的房租,拖欠了8天。 虽然她人不在广州,但一直和房东梁先生保持沟通。她提出了解决方案:要么用押金抵扣房租,要么自己尽快寻找转租者。 然而,2025年7月1日下午,事情发生了突变。房东梁先生带着人,直接撬开了陈虹紧锁的房门。当时陈虹还在桂林,毫不知情。 她房间里的私人物品,包括一些个人衣物和病历单等,就这样毫无遮掩地暴露在外。梁先生等人将她的行李打包,直接堆放在了小区门口。 更让陈虹无法接受的是,13600元的押金也被一分钱没退,全数扣下。 陈虹赶回来看到眼前景象,既震惊又难受。自己的物品被陌生人翻动打包,特别是贴身的私人物品也被触碰,让她感觉非常不舒服。 而病历单等隐私物品的暴露,更是让她觉得受到了二次伤害,感觉个人边界被严重侵犯。 房东梁先生这边则坚称是陈虹违约在先,拖欠房租。他认为自己有权进行处置。 法律怎么看? 法律专家对此有明确说法。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的孙宇昊律师指出,租客欠租金,绝不等于房东就有权随意进入房间、翻动和处置她的私人物品。 破门而入:强行开锁进入租客房间,这个行为本身就很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是违法的。 处置物品:根据《民法典》第240条,物品的使用权明确归属于租客。房东无权擅自处理。 同时,《民法典》第1032条也明确保护公民的隐私权。翻动租客的私人物品,尤其是像内衣这类高度隐私的物品,已经侵犯了租客的隐私权。这种行为,性质上完全超出了单纯的经济纠纷范畴。 押金性质:押金本质是履约的保证金,并非房东可以想扣就扣的钱。 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即使需要扣除8天租金(约1800元),剩下的一万元左右押金也应该及时退还。而梁先生不仅拒绝押金抵扣方案,还提出了高额转租费(6800元)才同意转租,且只退一个月押金的苛刻条件,显得非常不合理。 数据与案例:有法律机构梳理了北上广深等大城市近三年的类似案例,发现一个关键事实:房东擅自处置租客物品引发的官司,败诉率接近90%。 平均下来,败诉房东需要支付的赔偿金额在2.8万元左右。更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租赁合同里明确写了“欠租可清退”的条款,如果房东没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比如缺乏有效催告、未申请财产保全、清点物品时没有公证),输面依然非常大。 房东维权的正确姿势: 律师强调,房东遇到租客欠租,想维权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必须走合法途径: 1. 书面催告是第一步:这步不能省。必须通过正规途径进行,比如使用EMS寄送正式的《欠租催告函》。仅靠微信通知,到了法庭上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2. 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这是维权路上至关重要的转折点。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对租客留在屋内的财产进行保全。跳过这一步直接动手清房,基本逃不掉赔偿的责任。 3. 交由法院执行:物品的清退必须由法院来执行。法院会依法张贴《限期搬离公告》(公告期有法定要求,例如深圳明确规定不得少于15天)。 最关键的是,在清点物品的全过程,必须有公证人员在场进行记录和公证。否则,房东不仅要赔偿财物损失,还可能额外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这件事在网上引发了广泛热议,观点呈现多样化: 一部分人持“规则论”:“人在外地也能手机转账,超时违约,按合同处理没毛病。” 这类观点尤其在一些中老年男性网友中引起较多共鸣。 更多人则表达了强烈不满:“押金明明够扣房租,为啥要全部扣光?更过分的是乱翻人家东西,特别是女生的贴身衣物,这简直太过分了!” 年轻女性网友对此反应尤为激烈。 也有不少网友进行理性分析:“扣钱得讲道理,按实际损失比例扣除才合理,一口全吞光显失公平。归根结底,关键还是得严格按法律程序来办事。” 这类相对客观的观点在法律从业者圈内被广泛转发认同。 目前事件有了新进展。广州警方已经就此事立案调查,初步认定房东梁先生涉嫌非法侵入住宅。 陈虹方面也已正式向法院起诉房东,核心诉求是要求退还押金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失。案件的焦点将集中在:房东的清退程序是否合法?对租客物品的处置方式是否恰当? 针对此类纠纷,广州的房屋纠纷调解机构提出了建设性建议:以后遇到类似争议,租客遗留的物品,尤其是涉及隐私的物品,最好交由第三方暂时保管。 这场风波,清晰地撕开了契约钢印与人格尊严之间深层次的碰撞。那么,你觉得,遇到租客欠租的情况,房东到底该怎么处理,才算既维护了自身权益,又合理合法,尊重了租客的基本权利呢? 信源: 广州日报-2025-7-12-《拖欠8天房租,行李遭房东打包清退》 宁波晚报-2025-7-13-《广州一女租客拖欠8天房租,13600元押金被扣,行李被房东擅自打包扔门口》
“无罪!”吉林长春,一房东因租客是否拖欠租金与租客产生分歧,而后要求租客限期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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