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权威,在临沂碎了一地! 法是公权力,是至高无上的权威,是规范所有人言行的权杖,是任何人必须遵守的规范。 因为有法,我们的社会才有了秩序。《治安法》规定了你不能打人,骂人,不能干扰别人,《刑法》规定了,你不能偷,不能抢,不能侵犯别人,这些法律规范保障了我们个人的利益,公共的利益,保障了我们的社会和谐,保障了公平公正的价值。 法的实施和执行由执法者进行,但是执法者必须也在法律的规范中活动。 临沂经开区法院依据《刑诉法》第199条对农妇处罚10万元,拘留15日,属于适用法律条款错误。 第一是适用的场景错误,适用场景是庭上而不是庭下。 第二是罚款数额错误,法律规定1000元以下,超过100倍。 第三是足额拘留15天裁量过重存疑。 第四是拘留罚款应该二选一,而不是同时进行。 第五是两个决定书的文书编号错误,应该是“司惩” 而不是“刑初”。 法院是法律的专业机构,是中国司法体制中最后的机构。如此专业的机构,却做出如此不专业事情,让人感到瑟瑟发抖。 后来,在网络舆情的压力下,撤销了处罚决定书,但是还有很多疑问,拘留决定书有没有问题?这个处罚决定书是哪一个法官办理的,要不要负责任?之前的对孙某省的判决是不是恰当?等等,需要坦诚公开的回应公众的质疑。 让我们提高站位,端正心态,认真处理已经发生的问题,用实际行动重塑执法者的公正形象,重树公众对司法的信心。
法的权威,在临沂碎了一地! 法是公权力,是至高无上的权威,是规范所有人言行的权杖
敬亭山听语
2025-09-22 08: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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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酒总代
这下知道为啥山东都考公务员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