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觉得,宗大小姐选择了最艰难的一条路!!
1、上策,最好的路,当然是巨星做娃哈哈这个品牌;
还可以把品牌买过来,独立经营。
2、中策,还是国资控股,但分成可能不是百分之几了,毕竟国资是大股东;
3、下策,自己做一个品牌,跟国资彻底决裂,这是最差的一个选择。
跟各方的关系处理成这个样子,实在想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娃小宗这个品牌,等于是另起炉灶。
失去了品牌和渠道,一个饮料,纯净水,怎么玩?
国资如果再要追究之前的事情,如分红,还有没有国有资产流失?
或者体外公司几百亿的销售是怎么回事,这可都是打着娃哈哈的品牌销售?
国资占据46%的股份,分到了多少利润,想想都是很可怕的事情。
你觉得呢,娃小宗这个新品牌能搞起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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