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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位大爷想找27年的初恋女友,想把对方借给自己的1万元还给对方,也想看看对

安徽,一位大爷想找27年的初恋女友,想把对方借给自己的1万元还给对方,也想看看对方现在过得怎么样。而大爷的妻子也表示,自己不会吃醋,借别人的钱是应该还给对方的。

在1991年的时候,李大爷也才是一个小伙子,也才23岁。他不满意在当地的条件,就想着外出打工挣钱,改善一家人的生活。

他到了工厂后就遇到了一位比自己大两岁的小马,对方离婚还带着娃,当时的娃娃很小,同事们没事都喜欢逗逗小孩子,还给他买买零食。

就这样一来二去,李先生和小马就熟悉了起来。

小马对比自己小的李先生也相当照顾,把他当成弟弟看待,总是给他做好吃的、洗洗衣服。

慢慢地,李先生也比较依赖小马,总觉得有她在身边,日子就比较甜蜜,因此就慢慢在一起。

当时的李先生是奔着和小马结婚去的,他没日没夜地干活,就想多挣钱,不但让家里过上好日子,也能让小马母子过上好日子。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在两人相恋八年后,李先生的父亲病重,需要人照顾,家人就让他在当地找一位姑娘,方便在家照顾父亲。

小马也有自己的考虑:如果单独和李先生一起生活也没问题,毕竟两人还是惺惺相惜的;要是和李先生的父母住在一起,还要去照顾对方的父亲,难免不会产生矛盾,自己孩子的教育也跟不上。

就这样,他们坐下来谈了一个通宵,最后决定还是和平分手。

小马想继续留在工厂上班,李先生则回去照顾父亲,双方并没有承诺什么,只是希望对方过得好。

李先生为了让父母放心,也答应了父母为自己安排的婚事,很快结婚生子。

在此期间,他不敢去想小马,因为这样对婚姻不忠。到了2001年,李先生想创业,但手头没有钱,他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小马。

他怀着忐忑的心情拨通了小马的电话,说自己想创业却没有钱,非常沮丧。

小马二话没有说,就给他寄来了1万元,还让李先生放开去干,说年轻人正是拼搏的时候,为了父母、为了孩子,希望他能闯出一番天地。

拿着小马给自己的钱,李先生开始了自己的创业生活。他没日没夜加班加点跑业务,最后终于有了起色,也赚到了钱。

可当他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小马,并且把钱还给对方的时候,却记不起小马的电话号码了——当时他的手机丢过一次,小马的电话号码也随之丢失,再也想不起来。

他试着拨通了几个相似的号码,但对方都告诉李先生打错了,就这样,寻找小马的事一直记在他心里,直到27年后的今天。

现在李先生已经58岁了,心里总对这件事耿耿于怀,总想找到小马,看看她现在过得怎么样,并且把当年借的1万元还给对方。

当时李先生和小马分手是1999年,向小马借钱是2001年。那时的1万元,相当于现在的十几、二十万——当时工人月薪也就两三百元,小马能借给李先生1万,足能看出她对李先生多么慷慨和无私。

所以网友才说,李先生可不能只还小马1万,起码得还上十倍、二十倍才行。

不过李先生回到小马当年的居住地,这里早已是高楼大厦。他也通过社区寻找小马,却没有找到相关消息。

他告诉社区工作人员,小马有弟弟妹妹,父亲当时在平顶山一个矿上工作,但这些消息并没有给寻找小马提供太多线索。

社区的工作人员认为,可能因为时间太久,小马早已办理了户口迁移,所以他们这里没有对方的信息。

但大家觉得,有具体的姓名、具体的曾居住地,相信最终李先生能找到小马。到时候一定要好好感谢对方,要不是当年小马雪中送炭,李先生可能也不会有现在的好日子。这份情义确实值得李先生惦记27年。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小马当时借给李先生1万,并没有约定还款日期以及还款利息,那么,李先生即使找到了小马,只还他1万也没有错。

对于大家讨论的货币随着时间推移价值发生变化的情况,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要如何调整还款金额,所以借多少还多少是没问题的。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

素材:红星新闻2025-10-25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