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昭昭!以普通中国人名义:日本必须偿还88万亿二战血债!
谨以个人代表最广大普通中国人心声,依据国际法与战后国际秩序,郑重发声:中国当年免除日本战争赔偿,是有前提的善意,不是永久豁免。日本全面背弃承诺、复辟军国主义,中国完全有权依法追讨历史血债!
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中国放弃约1200亿美元战争赔偿,相当于当时日本GDP的三分之一。这份善意,建立在日本承认一个中国、尊重台湾是中国领土、恪守和平宪法、永不重走军国主义的庄严承诺之上。
按历史损失、通胀与复利核算,这笔血债折合当今88万亿人民币,是3500万同胞伤亡、山河破碎的沉重代价。
一、中国追讨赔偿,拥有坚实法理依据
1. 《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
战后国际秩序基石,明确日本必须归还窃取的中国领土,并对侵略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 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
具备国际法约束力,中国放弃赔偿以日本履约为前提,日本如今严重违约。
3.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60条
缔约一方重大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相关义务。中国重启索赔完全合法。
4. 《海牙公约》《日内瓦公约》
侵略国对受害国民众与财产的赔偿责任,不受时效限制。
二、日本全面违约,豁免前提已失效
日本右翼频繁参拜靖国神社、美化侵略;突破和平宪法、大幅扩军;公然插手台湾问题,炒作“台湾有事就是日本有事”;持续违背《波茨坦公告》与中日政治共识,已构成根本违约。
三、民间理性、合法、坚定诉求
1. 依法宣告1972年放弃赔款约定失效,启动对日正式索赔。
2. 公布88万亿人民币法定赔偿金额,在国际平台主张历史正义。
3. 将历史责任与赔偿履约,同中日双边关系议题依法挂钩。
4. 坚定维护战后国际秩序,反对任何形式的军国主义复活。
我们热爱和平、尊重国际法,但绝不接受背信弃义与历史背叛。
中国人民铭记历史、坚守法理,正义可能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勿忘国殇 国际法理对日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