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00元装修款没谈拢,包工头拎汽油上门,直接把老板烧成重伤。
内蒙古满洲里,一个口腔诊所老板,因为9400块钱的装修纠纷,被人兜头泼了一瓶汽油,点火烧成重伤。
李某在满洲里开了一家口腔诊所,日子过得不错。
2024年4月,他想把家里一套房子重新装修,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包工头张某。
李某把拆墙的活交给了张某,出于信任,直接把钥匙给了他。
当时双方还没谈好价钱,李某说:你先出个报价,按我给的图纸拆,别破坏地板。
张某答应了。
两天后,报价单出来了。
第三天,李某去房子看了一眼,傻眼了。
张某没打招呼就带着人开工了,地板也没保护,砸得稀巴烂。
更吓人的是,家里一面承重墙被拆了,连旁边承重墙的钢筋都被切断了。
承重墙啊,那是整栋楼的命根子。
李某当场叫停,让张某把垃圾清走,剩下的活不用他干了。
张某没多说,事后发来一张截图:9400元,拆墙加清运,请付款。
李某不干了:你把我的承重墙拆了,地板砸了,我还没找你赔,你倒找我要钱?
双方就这么杠上了。
从4月到12月,这笔钱一直没谈拢。
张某多次找李某要钱,都被拒绝。
2024年12月30日下午,张某又去李某店里。
这次彻底谈崩了。
张某指着李某的鼻子:这钱我不要了,你给我等着!
说完气呼呼走了。
他不是说着玩的。
离开后,张某回家拿了个5斤装的塑料壶,跑去加油站买了5升汽油。
然后找了个矿泉水瓶,灌满一瓶,揣着又返回李某店里。
当时李某正在给客人弄牙。
张某趁他不注意,拧开瓶盖,把整瓶汽油从李某头上浇了下去。
李某反应过来,伸手去抢瓶子。
张某一边往后退,一边大喊:“我就要你死!”
然后打着打火机,扔了过去。
轰
李某瞬间变成一个火人。
李某的儿子当时也在店里,看到父亲身上着火,扑过去拼命灭火。
张某得手后转身就跑,被李某的儿子追上去扑倒在地,和另一个路人一起把他按住。
民警到场时,张某还在喊:我就是让他死!
李某被紧急送医。
经鉴定,全身烧伤,重伤二级。
医疗费花了43万多。后续还要多少,没人知道。
张某被抓后,案子一路从一审打到高院。
一审判决:故意杀人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某不服,上诉。
他的理由是:我没真想杀他,就想吓唬吓唬。火也不是我点的。着火后我想救他,但被人按住了,来不及。
意思就是:我没那么坏,判太重了。
高院怎么判?
首先,定性没问题。
《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是故意犯罪。
张某的行为——买汽油、浇汽油、喊“我就要你死”、点火——每一环都证明他主观上有杀人故意。不是吓唬,是真想弄死。
虽然李某没死,但不影响故意杀人罪的成立。这叫故意杀人罪(未遂)。
但是,高院也考虑了几个因素:
第一,起因是经济纠纷,李某一直拖欠9400元,有一定过错。
第二,二审期间张某积极赔偿,获得了李某家属谅解。
最后改判:有期徒刑15年。
这事最让人唏嘘的不是张某有多狠,也不是李某有多冤。
是两个普通人,因为一点小钱,毁掉了彼此的人生。
如果当时有人冷静一点;
如果当时有人退一步;
如果当时有人想明白9400块,不值得。
可惜没有如果。
张某现在坐在牢里,李某躺在医院。
他们后半辈子,都会反复想起2024年12月30日那个下午。
那天,9400块钱,把他们的人生烧没了。
你怎么看这个判决?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