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出轨开房被丈夫抓现行,情夫主动赔2.5万私了,事后反手报警:他勒索我!
山东淄博,一个男人的人生,被一场婚外情彻底碾碎了。
他叫路某。
妻子张某在家带孩子,9岁的女儿上辅导班。张某每天接送孩子,送着送着,就把她自己送到了另一个男人的床上。
那个男人姓刘。
路某发现妻子不对劲,天天对着手机傻笑,出门开始精心打扮。他留了个心眼。
那天,张某说送孩子上课,打扮得格外仔细,路某悄悄跟在后面。
妻子把孩子送进辅导班,转身进了楼下的宾馆。
路某猫在门口等着。果然,妻子的情人刘某出现了。
他找了个保洁阿姨帮忙,谎称忘带房卡,开了门。
门一推开,该看见的都看见了。
路某掏出手机拍视频,顺手打了情人刘某一拳,妻子张某则趁乱跑了。
房间里剩下两个男人。
刘某怕了。
他主动开口:这事私了吧,我给你2.5万。
路某想了下,收下了。
他以为这事到此为止。
前脚刚走,后脚刘某就报了警。
他说:我被勒索了!他打我,还逼我给钱!
路某被抓了。
理由是:敲诈勒索。
法院一审判了: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5000元。
路某懵了。
明明是刘某主动给的钱,怎么就成了我勒索?
他开始上诉。
一次,两次,三次。
2024年,再审改判:路某无罪。
法院认定:刘某是为了弥补过错主动提出补偿,路某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不构成敲诈勒索。
坐了6个月牢,背上案底,打了几年官司终于还了清白。
但事情远没结束。
路某打官司期间,他的父亲急坏了。
儿子被抓了,怎么办?他找到刘某,低三下四地求情:你出个谅解书吧,别告我儿子了。
然后给了刘某2.5万。
刘某收下了。
后来路某改判无罪,才知道这事。
他气得浑身发抖:这是我爸的血汗钱!你凭什么拿?
他又把刘某告了,要求返还2.5万。
法院判了:刘某非法收受的钱,必须返还。
钱的事还没完,路某又提了新诉求:
刘某当年主动给钱,事后却报警说我勒索,害我坐了6个月牢,这不是诬告是什么?
他要告刘某诬告陷害罪。
但这次,法院没支持他。
理由是:刘某的行为属于“认识错误”,是“错告”,不构成诬告陷害罪。
路某不服,又提交了刑事复核申请。
长期打官司,长期精神压力,长期维权让路某身体彻底垮了,身患重病。
老婆出轨,被抓现行,钱没要回来,牢坐了,病得了,官司还没打完。
《刑法》第243条规定,诬告陷害罪需要满足几个条件:
1. 主观上想让对方受刑事追究
2. 客观上捏造事实去告发
3. 侵犯了他人权利
4. 主体有刑事责任能力
刘某明知路某没有敲诈,却虚构“被勒索”的情节去报警,导致路某被立案、被起诉、被判刑,这不算诬告?
法院说这是“认识错误”。
路某说:我认不了这个错。
他现在身患重病,还在坚持申诉。
他要的不只是钱,是那个“理”字。
这事看到现在,最让人难受的是路某那句:我本来只是想要个说法,结果把自己折腾成这副样子。
妻子出轨,他去抓,错了吗?没错。
情夫主动给钱私了,他收下,错了吗?在当时的情境下,也算不上错。
情夫反咬一口,他去维权,错了吗?更没错。
可每一步都没错的人,最后坐了牢、生了病、搭进去几年人生。
而那个出轨的、那个主动给钱又反咬一口的,除了赔点钱,几乎毫发无损。
路某的父亲问:为什么做错事的人不用付出代价?
没人能回答他。
现在路某还在申诉。
他说:我不是为了钱。我是想让所有人都知道,他做错了。
这个理,他还要继续争下去。
你觉得刘某的行为算诬告陷害吗?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