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女子花2万住月子中心,桶装水里喝出活蚯蚓!商家:赔你1000,别闹了
山西,一个女人,刚生完孩子。
为了坐个好月子,她咬咬牙,花了2万块,住进当地一家月子中心。
44天的月子房,她订得干脆利落。
想着:专业机构,要靠谱很多。
结果月子快坐完的时候,她在桶装水里,喝出了一条活蚯蚓,还在水里扭来扭去。
那天,李女士拿起水桶准备倒水,眼睛一扫,愣住了。
水里有个黑乎乎的东西,在动。
凑近一看,一条蚯蚓,活得挺好,正在水里爱的魔力转圈圈。
她当场头皮发麻,差点吐出来。
这桶水,她已经喝了3天。
每天至少500毫升,算下来,差不多1500毫升的“蚯蚓水”,进了她的肚子。
她连着4天吃不下饭,看见水就翻江倒海的恶心。
一个刚生完孩子的产妇,身体还没恢复,心理上又遭这么一劫。
她去找月子中心讨说法。
李女士的要求,不过分:公开道歉,精神损失赔偿。
月子中心的回应,把她气笑了。
店长说:我们跟水厂沟通过了,水厂说了,水符合标准,这又不是多大的事,
赔偿?没有。
就给孩子包个1000块钱的红包,这事儿翻篇。
李女士懵了。
水里泡着活蚯蚓,你说符合标准?
这标准,是给人看的,还是给蚯蚓看的,这种让你们月子会所的人每天喝,你们喝吗?
她花2万块,一天合454块钱,图的就是个安心。
安心没等到,等来一肚子气,现在不能想,一想就气的牙痒痒。
这事儿传到网上,评论区直接炸锅。
“1000块?打发要饭的呢?”
“2万块的月子中心,连桶装水都保证不了质量?”
“产妇喝这种水,万一感染了,孩子吃奶怎么办?”
“店长那句‘水符合标准’才是最绝的,睁眼说瞎话不脸红吗?”
也有人懂点法律,出来科普:
桶装水里有活蚯蚓,这叫有异物。
根据《食品安全法》,这种水就是不合格产品,跟其他指标达不达标没关系。
月子中心作为经营者,有义务查验水的合格证明。出了事,想甩锅给水厂,门都没有。
消费者可以主张:2万块 × 10倍 = 20万赔偿。
1000块?打发谁呢?
李女士花了2万,买了44天的月子服务。
桶装水里有活蚯蚓,这是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写得清楚:消费者可以主张价款十倍赔偿。
2万 × 10 = 20万。
这还不算精神损失费,不算因此造成的身体损害赔偿。
月子中心说“水符合标准”就想免责?
法律不认。
水厂说“我们的水没问题”就想甩锅。
法律也不认。
两个都得担责。
最恶心的不是那条蚯蚓,是商家的态度。
出了问题,第一反应不是道歉,不是整改,不是赔偿。
是想方设法推卸责任。
先甩锅给水厂:他们说的,水没问题。
再给个小红包:1000块,别闹了。
从头到尾,没有一句“对不起”。
从头到尾,没把消费者当回事。
一个刚生完孩子的女人,身体最虚弱的时候,喝了一肚子蚯蚓水。
那种恶心,那种恐惧,那种对“专业机构”的信任崩塌,是1000块能买的吗?
2万块的月子中心,连桶装水都保证不了质量。
李女士现在还在等,等一个公开道歉,等一个合理的赔偿。
月子中心还在推,还在拖,还在说“水符合标准”。
他们可能觉得,1000块就能把事儿平了。
但他们忘了:这世上,有些东西比钱贵。
比如信任,比如安全感。
比如一个刚当妈的女人,对自己选择的“专业机构”,最基本的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