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益资讯网

广东深圳,一男子天嫉英才因病离世,按他生前遗嘱,房产由妻儿各继承一半,将100万

广东深圳,一男子天嫉英才因病离世,按他生前遗嘱,房产由妻儿各继承一半,将100万存款留给母亲,其余的财产归妻子。本以为这样的安排很妥当,他义务内的亲人都照顾到了。谁知,其母亲及弟弟却很不满意,一纸诉状将男子妻儿告上法庭,要求其房产、车辆、股权等遗产应由他们继承,要求多分遗产。法院判决意想不到! 男子在深圳打拼多年,事业小有成就,名下有房产、车辆和公司股权。 可天不遂人愿,他在2024年夏天被确诊重病,医生给出的预后并不乐观。 躺在病床上,他心里最惦记的,不是还没做完的工作,而是自己走后,家人该如何生活。 他清楚,自己的妻子陪他走过了最艰难的岁月,两人育有一子,正是需要稳定生活的年纪。 而自己父亲早逝,母亲也是她最牵挂的人,他知道自己离去,还有个弟弟可以照顾母亲,可他有自己的小家,不能把负担全压在他身上。 思来想去,他决定提前安排好身后事,立下遗嘱。 遗嘱的内容很清晰,也很实在。他把深圳核心地段的房产,留给了妻子和儿子,两人各占一半。 房子是一家人的安身之所,可保障妻儿能有个安稳的家。 100万元的存款,他留给了母亲,这是他对母亲养育之恩的回报,希望母亲晚年生活能有保障,同时母亲手里有钱也减轻弟弟的抚养压力。 至于剩下的车辆、公司股权以及其他零散财产,他全部留给了妻子。 他觉得,这样的安排既公平合理又无可非议,所有的他义务之内的亲人全都照顾到了,他可以了无牵挂地去了。 立遗嘱的过程很严谨。他找了两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全程录音录像,自己亲笔书写遗嘱内容,郑重地签下自己的名字,还特意注上了年月日。 他反复确认,确保这份遗嘱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没任何胁迫或欺诈。 可他没想到,自己精心安排的遗嘱,却在他离世后引发了轩然大波。 男子病逝后,家人开始处理遗产事宜。可男子的母亲和弟弟,却对遗嘱内容提出了强烈不满。 他们认为,男子的遗产远不止遗嘱里分配的这些,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应由母亲、弟弟跟男子妻儿共同继承,他们主张自己应该多分遗产。 在他们看来,男子是家里的顶梁柱,他的离去让他们失去了重要的依靠,理应获得更多的遗产来弥补损失。 男子妻子不答应,坚持要按遗嘱来分配,不应违背男子遗愿。 男子母亲与弟弟大怒,说这都是男子赚的钱,她没发言权。随后愤怒地将男子妻儿告上了法庭,要求重新分割遗产。 法庭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原告方,也就是男子的母亲和弟弟,坚持认为遗嘱不公平,没有考虑到他们的权益。 而被告方,男子的妻子和儿子,则拿出了那份合法有效的遗嘱,主张按照遗嘱执行。 《民法典》第1134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且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即为合法有效。 法院查明,男子立遗嘱时神志清醒,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的形式和内容都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任何无效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有优先权。 弟弟是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未放弃继承,弟弟没有继承权。 同时,法院也审查了男子母亲主张多分遗产,不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不符合多分遗产的情形。 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遗嘱合法有效,驳回了原告方的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明确,男子的遗产应严格按照遗嘱的内容执行。 判决结果出来后,引发了不少人的讨论。 就冲母亲和弟弟这个做法,就不配给她留遗产,肯定是这个母亲更偏心弟弟! 所以才不想把遗产留给男子妻儿。 有人觉得,男子分配的非常合理。房产保障了妻儿的生活,一百万也能让母亲安度晚年了,各方面都照顾到了。 有人说,男子妻子是大度的,按理说夫妻共同财产先有妻子的一半,然后再分男子的遗产,这样分说得过去。 弟弟属第二顺位继承人,本就无权分得遗产,母子二人起诉毫无法律依据,纯属贪念作祟,既失理又伤情。 这婆婆太不明智,儿子留你一百万养老也够,官司打了、奶孙情份却没有了。 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