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欠租1万拒搬走,断水电反被起诉?房东维权竟遭反咬,太憋屈 重庆,女子将自己的房子租给了一男子,每月租金6000元,按照季度付,可男子搬进去才3个多月,就不交房租和水电费、燃气费了,女子多次催促,对方都没给钱,女子不得不自己交了水电费、燃气费,并给男子发了解除合同的通知,可男子却说自己还想住下去,只是钱还要等一段时间。男子欠了1万多没给,女子忍无可忍,断水断电,希望男子搬走,没想到男子却反而将她告上了法庭。 2025年10月,远在浙江的苏女士,将自己位于重庆两江新区的大平层,委托给了中介许先生帮忙出租。 这套大平层是苏女士的心头好,位置好、户型佳,市场价每月6000元的租金,在重庆算得上优质资产。她常年在浙江工作,没法亲自打理,才找了中介帮忙,特意叮嘱要找靠谱租客、按季度付租,毕竟是外地房东,最怕遇到拖欠房租、破坏房屋的“麻烦户”。 中介许先生筛选了多日,最终对接了自称在重庆做建材生意的男子张某。张某出示了身份证和工作证明,还主动提出一次性支付一季度房租,态度诚恳又大方,苏女士在浙江远程核对了信息,觉得对方看起来靠谱,便放心地签了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收了首季度房租,坐等后续回款。 可谁料,才过了3个多月,苏女士就发现不对劲了——季度房租迟迟没到账,水电费、燃气费的账单也接连不断地往她手机里弹。她第一时间联系中介许先生,许先生也赶紧联系张某,可对方要么电话不接,要么微信回复“再等等”,再到后来,干脆直接失联。 苏女士急坏了,自己远在浙江,没法上门查看,只能一次次发消息催促,好不容易联系上张某,对方却给出了离谱借口:“生意周转不开,资金被压在货里了,房租和水电费先欠着,过两个月肯定补上,你放心住,我不会赖账的。” 苏女士心里犯嘀咕,但想着刚签的合同,也不想闹得太僵,就先垫付了3000多元的水电费、燃气费,想着等对方回款就结清。可这一等,又是一个月,张某不仅没补欠款,连后续房租都没再提,累计欠租加上垫付的水电燃气费,已经欠了1万多块。 苏女士彻底忍不了了,她再次发消息警告张某,要求要么立刻结清欠款,要么限期搬走,否则就按合同约定处理。可张某依旧耍无赖,回复说:“房子我还想住,钱再给我点时间,别逼我,不然大家都不好看。” 见软的不行,苏女士只能硬气一回,按照合同条款,向张某送达了书面解除合同通知,明确告知他必须在7日内搬离,结清所有欠款。可张某根本不当回事,依旧赖在房子里不挪窝。苏女士思来想去,为了止损,只能狠心断了房子的水、电、燃气,想着没了基本生活设施,对方总该主动搬走了。 这一下,彻底激怒了张某。他转头就把苏女士告上了法庭,反诉她“恶意断水断电,侵犯居住权”,要求苏女士赔偿他的“损失”,还要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简直是恶人先告状。 庭审现场,张某还振振有词,说自己只是暂时资金困难,不是故意欠租,苏女士断水断电是“赶尽杀绝”,让他没法正常生活,甚至哭诉自己搬了很多东西,损失惨重,非要苏女士赔偿。可明眼人都知道,张某是典型的“老赖”行径——欠租不付、恶意拖欠,被催要后反而倒打一耙,把自己伪装成受害者。 而苏女士这边,虽然是外地房东,但全程有迹可循:有正规的租赁合同,有多次催缴房租的聊天记录,有垫付水电费的凭证,还有合法的解除合同通知,所有操作都符合法律规定。她断水断电,也是在张某拒不履行合同、拒不搬离的无奈之举,本质上是为了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这起案件最该被狠狠批判的,就是租客的“无赖逻辑”和房东维权的艰难处境。明明是租客理亏在先,欠租、欠费还拒不搬离,却反过来起诉房东,把“没钱”当挡箭牌,把“赖着不走”当筹码,这种颠倒黑白的行为,不仅消耗了房东的精力和金钱,更践踏了契约精神。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但苏女士的遭遇已经引发了全网热议。不少网友都表示,支持苏女士维权,认为租客欠租在先,断水断电是合理止损,张某的反诉纯属无理取闹。 这件事也给所有房东提了个醒:出租房屋一定要谨慎筛选租客,优先选择有稳定收入、信用良好的租户,尽量通过正规中介对接,同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比如欠租多久可解除合同、断水断电的条件等,提前做好风险防范。 而对于租客而言,租赁是双向的尊重,既然享受了房屋的使用权,就有义务按时支付房租和费用,别抱着“赖着能省一点”的侥幸心理,更别为了一己私利践踏法律和道德底线。契约精神是社会运转的基础,人人都该遵守,别让“老赖”行为毁了自己的口碑,也别让无辜的人蒙受损失。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