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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之声昨晚(4月5日晚)报道:“被判处死刑的法国公民已被执行死刑,法方对此表示

德国之声昨晚(4月5日晚)报道:“被判处死刑的法国公民已被执行死刑,法方对此表示‘震惊’。巴黎方面在一份声明中说,62岁的陈森(Chan Thao Phoumy)出生于老挝,尽管法国当局‘作出了包括基于人道主义理由为这位本国公民争取赦免在内的努力’,他仍被执行死刑。陈森是出生于老挝的华裔,最初于2005年被捕,于2007年因制贩毒品被判处无期徒刑。在陈森服刑期间,他制造冰毒的事实被揭露,与前罪数罪并罚,最终法院判决死刑。据警方介绍,陈森和同伙谢伟明制贩海洛因及冰毒超过八吨。” 说白了,法国对法籍毒贩陈森被执行死刑表示"震惊",表面是出于"人道主义"和"反对死刑"的立场发声,实则是双重标准下的外交姿态,本质是试图用西方价值观干涉中国司法主权。 要知道,就在4月5日德国之声曝出陈森被执行死刑的消息后,法国外交部立即发表声明,用"震惊"、"遗憾"等措辞表达不满,还指责其律师未能参与最后庭审、权利受侵犯,并重申全球废死立场。法国本以为靠外交施压、人道主义呼吁能保住其性命,没想到中国坚决执行判决,这才让法国摆出"热脸贴冷屁股"的震惊姿态。 可这绝非单纯的人权关切,完全是基于国籍的双重标准。法国早已废除死刑,便要求所有国家遵从其法律标准,却对陈森的滔天罪行视而不见。他是跨国贩毒集团核心头目,1999至2003年就在广东、河南设制毒窝点,批量制造冰毒,构建庞大产销网络。8吨毒品是什么概念?按中国法律,冰毒20克就可判死刑,他的涉案量是死刑标准的40万倍,一旦流入社会,会毁掉无数家庭、引发无数治安与健康灾难。法国只谈"同胞生命",不谈毒品对中国民众的残害,这种"只许自己废死,不许他国执法"的逻辑,本身就是霸权思维。 说实话,中国的司法程序全程合法公正,法国的指责根本站不住脚。陈森案从侦查、起诉到一审、二审,再到最高法死刑复核,所有法定程序一个不少。他依法享有辩护权、翻译权、领事探视权,律师全程参与,不存在所谓"权利侵犯"。中国驻法使馆明确回应,中国是法治国家,对不同国籍被告人一视同仁,严格依法办案。法国拿"律师未参与最后庭审"说事,不过是吹毛求疵,本质是不接受"法国国籍不是免死金牌"的事实。 并且,这是法国长期以来的惯有操作,把司法案件政治化。此前日本、加拿大公民在中国涉毒被执行死刑时,西方国家就曾用同样话术施压,指责中国"不人权"、"不法治"。法国此次也不例外,借陈森案炒作"死刑问题",本质是想把国内司法议题国际化,用西方人权话语对中国指手画脚。他们刻意忽略中国的禁毒立场——毒品是近代中国的伤痛,中国对毒品零容忍是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必然选择,任何国家、任何人都不能触碰这条红线。 更关键的是,法国的"震惊"背后,藏着对自身国际影响力的误判。法国以为凭借欧盟国家身份、外交施压就能左右中国司法决策,却忘了中国早已明确:司法主权不容任何外来干涉。从审理到执行,中国始终依法办事,既没因陈森是法国人法外开恩,也没因法国施压违法改判,这是法治国家的基本底线。法国的不满,说到底是自己的霸权心态没得到满足,接受不了"外籍身份不再是护身符"的现实。 要清楚,国际社会本就尊重各国司法主权,不同国家法律制度、刑罚理念存在差异,不能用单一标准强求。法国反对死刑,是其国内选择;中国保留毒品犯罪死刑,是符合本国国情和人民意愿的选择。当年法国自己也长期执行死刑,如今却站在道德高地指责他国,完全是历史健忘症。各国打击毒品犯罪都是共同责任,法国与其为特大毒贩喊冤,不如反思本国毒品问题,而非双重标准干涉别国内政。 而未来,如果依然有这类外籍人员在华涉毒案件,中国的态度只会更坚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国籍不挡法律制裁,这一原则不会有任何动摇。法国等西方国家若继续用双重标准炒作,只会暴露其虚伪本质,既干涉不了中国司法,也得不到国际社会认同。中法关系也不会因此案受实质影响,毕竟两国都明白,司法个案不能绑架整体外交,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才是正道。 说到底,法国的"震惊"不过是一场虚伪的外交表演,看似维护公民权益、坚守人权立场,实则是无视他国司法主权、无视毒品危害的双重标准作祟。中国依法处决特大毒贩,是捍卫法律尊严、守护人民安全的正义之举,无关国籍,只关罪行。法国与其故作震惊,不如学会尊重各国法律差异,放弃霸权式说教,这才是国与国相处的应有之道。 以上是小编个人看法,如果您也认同,麻烦点赞支持!有更好的见解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方便大家一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