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些老板真的太会拿捏学生了,明明干一天就得给一天钱,偏要拿规矩当借口。 哈尔滨俩学生在零食店打了5天工,有事要离职,老板直接一分钱不给。孩子报警、找劳动监察,就因为没签合同,钱暂时没要回来。老板还倒打一耙,说要告孩子影响生意,这话听着就让人不舒服。 很多人觉得没干满一个月就不该给钱,这完全是歪理。只要付出劳动,就该有报酬,店里的规定不能大过法律。没签合同是店家不规范,不能让学生来买单。孩子在网上说实情,只是正常维权,根本不算抹黑。 学生本来就弱势,涉世不深,最怕被人用法律吓唬。其实只要有上班记录、证人,完全能要回血汗钱。别因为钱不多就忍气吞声,该争取的一定要争取。 你觉得打几天工就该自认倒霉吗?碰到这种事你会硬刚到底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