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750万越南盾以下的罚款可以当场交
4月15日上午,越南公安部交警部门代表通报了168号令修改补充草案情况。
针对对执行公务的人民公安官兵新罚款标准(从50万越南盾提高到750万越南盾)的提议,交警局表示,这一规定旨在与详细说明《行政违法行为处理法》的第189/2025号法令保持一致和同步。
“这次修改、补充提高人民公安执勤官兵的罚款标准,符合法律规定。
这也有助于一些罚款低于750万越南盾的违法者能够直接向执勤官兵缴纳罚款(行政违法行为制裁,无需备案),而无需前往国库或银行缴纳罚款或通过国家公共服务门户、公安部公共服务门户缴纳罚款。 ”
如果获得批准,新法令将于26年7月1日起生效。其他一些具体规定将于2028年1月1日和2029年1月1日晚些时候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