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大象新闻报道,三甲医院一位医生公开立下生前预嘱,给自己定了“三不治”原则,看完特别戳心。
第一,治愈率低于30%的病不治,不做那些插满管子、反复折腾却没多大希望的无效抢救。
第二,救活后会高度失能、失智,变成植物人或没法正常交流的不治,不活得没有尊严,也不拖累家人。
第三,治疗自费超过家庭承受能力60%的不治,不为了续命掏空家底、拖垮子女。
医生说,提前立下这个规矩,不是狠心,是不给后代留两难,这才是对家人最体面、最负责任的爱。
生命贵在有质量、有尊严,而不只是单纯拖着一口气活着。
确实是这样,我认识个老人,脑梗抢救过来在床上瘫痪7年,女儿女婿照顾他,最后几年,一咳嗽,下巴壳就咳掉了,他们就自己把它安上。最后瘦的都脱相。也不能沟通,只是活着。
大家对这位医生的做法可认可,欢迎评论区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