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城管局“就这样了!”垃圾压缩站距离小区居民楼不足10米。多次报道。人家部门就是不动不搬。
沈阳市和平区有一处垃圾压缩站,这个站点扰民严重,垃圾味儿让周围的居民难以打开窗户。并且垃圾站的指数并不符合该地域建设垃圾压缩站场所。地点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南宁南街和新华路交通岗位置。这里的居民属于新华街道新华西社区。
第一,该垃圾压缩站距离小区居民楼不足10米,就应该给予异地搬迁或者拆除。
第二,该垃圾压缩站并没有设置相关的除尘除味,等相关净化设备。对于周围小区以及营业性的饭店来说,无疑是个严重的污染隐患。
第三,该垃圾压缩站地处于交通岗上,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规定。相关作业车辆在岗内调头压线倒车一系列违章行为,几乎是每日上演。
本应该是周围居民合理的诉求,就是将垃圾压缩站迁走或者拆除。但沈阳市和平区城管局,依然我行我素,默不作声,坚持自己不能搬迁的决定。
明明是自己也了解该处垃圾站存在相关的环境污染和噪音污染以及对周围百姓的生活质量影响,生活幸福感影响。为什么就不能学一学深圳卷舍?的相关做法学一学深圳市相关的营商环境治理办法为什么就不能学一学?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呢?是不能主动学习还是明知有相关情况就不能改变自己的错误呢?众所周知,沈阳市和平区城管局在以董立权局长为核心领导班子的领导下。做出了一些成绩和一些办法,在一些相关媒体上也发布了对于建设幸福和平的一些相关言论。但是在新华街道新华西社区这个位置的居民垃圾压缩站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的背景下,为什么就不能将垃圾压缩站异地迁移或者是拆除呢?营商环境是靠着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有序推进有力推进。解决群众的疾苦问题,也是需要相关部门联手处理,如果这都嫌麻烦,那更何谈得上其他的呢?
在此,我们也希望沈阳市和平区城管局能够正确认识自己的相关问题,对待群众的诉求给予。有序有条件合理的解答而不是一句不能搬就草草了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