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2024年,湖北仙桃,一公交上乘客拳打司机抢方向盘,司机急刹导致怀孕35周的孕妇摔伤!公交公司被判赔7万多!
2024年12月19日,湖北仙桃发生了一起引发热议的公交安全事件,当天怀孕35周的高女士像往常一样乘坐当地2路公交车,从彭场镇前往仙桃城区。
车上人不算多,高女士找了个座位坐下,安心等待到站,她怎么也不会想到,一趟平常的出行会让自己遭遇意外受伤。
车辆行驶途中,一名叫赵某的乘客因为询问司机邓某到站停车的问题,没有得到自己满意的答复,心里越想越气。
赵某当时还喝了酒,情绪本就不稳定,越想越恼火,直接起身走向驾驶室,二话不说就挥起拳头击打司机邓某,紧接着伸手去抢夺方向盘,想逼迫司机按自己的意思停车。
正在行驶的公交车突然遭遇袭击,司机邓某第一反应就是保障整车人的安全,面对突如其来的暴力和抢盘行为,他只能紧急踩下刹车。
公交车猛地停住,巨大的惯性让车内乘客都往前冲,高女士挺着大肚子根本来不及反应,直接从座位上狠狠摔倒在地,脚踝处传来剧烈疼痛,她当场就站不起来了。
事发后,高女士被紧急送往医院,先后在仙桃、武汉的医院检查治疗,最终确诊为左踝关节骨折。
因为怀着孕,很多治疗手段都受限,只能保守处理,不仅身体遭了罪,还一直担心肚子里的孩子受影响,后续还需要长期的康复训练和对症治疗。
经司法机构鉴定,高女士的损伤虽未达到伤残等级,但误工时间需180日,护理60日,营养补充90日。
而闹事乘客赵某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仙桃法院审理后认定,赵某在行驶中的公交车上对司机使用暴力、抢夺方向盘,危及公共安全,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
加上他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还处罚金2000元,但赵某被判刑后,并没有对高女士的医疗、误工等损失进行任何赔偿。
高女士为治疗和康复花了不少钱,还耽误了工作,生活受到很大影响,无奈之下,她将公交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自己的各项损失。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公交公司赔偿高女士4万余元,高女士觉得赔偿金额不合理,自己的损失没得到足额弥补,于是提起上诉。
二审由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重新梳理了案件细节和赔偿依据,认为一审判决在误工费计算上存在问题。
毕竟高女士有固定工作,事发后恰逢休产假,但二审法院明确,产假是国家赋予女性的法定权利,不能把产假时间从误工时间里扣除,以此减少侵权方的赔偿责任,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
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公交公司赔偿高女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73332.12元。
判决下来后,不少人觉得公交公司太冤,明明是乘客闹事导致的意外,却要公司来买单。
有网友直接表示,“这判决太离谱了,司机是紧急避险,明明是赵某的错,凭什么让公交公司赔七万多,公司太冤了”。
也有网友站在高女士这边,“孕妇太无辜了,好好坐车遭这份罪,公司没保障好乘客安全,该赔,总不能让孕妇自己承担损失”。
其实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样的判决并非没有道理,乘客购票乘坐公交车,就和公交公司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公司有义务全程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
即便意外是第三人施暴导致的,也不能免除公交公司的安全保障责任。
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后续可以再向闹事的赵某进行追偿,并非只能自己承担全部损失。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提了醒,公交车是公共交通工具,司机的操作直接关系整车人的安危,任何干扰司机驾驶、抢夺方向盘、殴打司机的行为,都是无视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必然会受到法律严惩。
而公交公司也该进一步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比如加装驾驶室防护门、加强司机应急培训等,最大程度避免类似冲突引发意外。
毕竟保障每一位乘客的安全,既是责任也是义务,不能因为他人的过错,就让无辜乘客独自承担受伤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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