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将领名录之第529位,李运昌(1908.9.21一2008.10.24)原名李芳岐,河北省乐亭县人。
一九二四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
一九二五年考入广州黄埔军校第四期,加入中国共产党。
一九二六年入第六届广东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任广东农民协会潮梅海陆丰办公处农军部主任。
一九二七年任广东会潮梅农工就党军第二团党代表,中共乐亭县委书记,滦县、乐亭中心县委书记。
一九二九年任中共顺直省委秘书,代理秘书长,同年秋天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入狱。
1930年10月获释放出狱。11月任中华铁路总工会满洲办事处主任。
一九三一年任全国铁路总工会特派员,先后在上海,天津,济南铁路工会巡视工作。
一九三二年,在乐亭、滦县组织成立京东御侮救亡会,任主任。
一九三三年任中共京东特委军事特派员,赴迁安组织农民暴动。
一九三四年,在乐亭,哈尔滨,古冶,唐山从事地下工作。
一九三六年任中共京东特委书记,领导冀东地区恢复发展党的组织。
一九三七年赴延安参加中共白区工作会议,担任中共河北省委书记,中共冀热边特委书记。
一九三八年,领导冀东抗日武装暴动,成立冀东抗日联军,任司令员,率领部队打击日伪军,扩大抗日政治影响。
一九三九年,任八路军冀热察挺进军第13支队司令员。
1940年,任冀东军分区司令员。
一九四三年任中共冀热边特委书记兼冀热行署主任,晋察冀军区第13军分区司令员,晋察冀军区第13军分区政治委员。
一九四四年任中共冀热辽区党委书记,冀热辽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
率领部队开辟冀热边抗日民族根据地,坚持敌后抗日游击战争。
一九四五年,任热河省政府主席。
一九四六年任东北人民自治军第二副司令员,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委员,东北行政委员会晋察热辽办事处主任,冀察热辽军区副司令员,中共冀察热辽分局委员。
一九四九年任中共热河省委书记,参与领导了解放热河和热河地区的土地改革,恢复生产,支援前线的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交通部常务副部长,中共党组书记,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务委员,国务院司法部第一副部长,第三,第四届全国政协常委,第十二,十三届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员。
2003年当选黄埔军校同学会第四任会长。
2008年10月24日,在北京逝世,享年101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