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的先动手,保安完全符合防卫条件!
4月22号,福建三明。一个女司机和一个穿制服的保安,在学校门口吵起来了。为啥吵?估计是停车的事。
吵着吵着,女司机下车了。她对着保安的腿,踢了一脚。这一脚,看着架势挺足,但力气不大,更像是在表达“我生气了”。
保安没惯着她。他侧过身,抡起胳膊,一巴掌就扇过去了。“啪”一声,响得隔条马路都能听见。这一巴掌,感觉用上了他全身的力气和憋了很久的火气。
女的被打得晃了一下,赶紧扶住眼镜,捂住脸,然后掏手机。她没倒,但刚才那股“女王”气势,瞬间就没了,整个人都懵了。
为啥保安火气这么大?看环境,是学校门口,不时有小学生经过。保安的工作,就是维持秩序,不让乱停车。可能他每天都要受很多气,今天终于爆发了。
有人看了视频说,这是正当防卫。女的先动手踢人,就是不对。保安还手,合情合理。
但也有人说,女的那一脚软绵绵的,根本没啥威胁。保安回那一巴掌,下手太重了,纯属泄愤,过头了。
网上还流传更完整的说法。说保安先对女司机临停不满,骂了人,还踢了车。女司机想下车,保安猛关车门,夹到了她的腿。然后才是女的下车踢人,保安扇耳光。
还有报道说,女司机耳膜可能穿孔了,要是构成轻伤,保安不能获得谅解的话,可能要负刑事责任。
这事现在警察已经介入了。到底谁对谁错,还得等调查结果。
但不管怎么说,动手总是不对的。有话好好说,别一上来就踢人、打人。尤其是学校门口,孩子们看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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