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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岁的大爷一纸诉状把老伴告了,原因写得很直白,也很少见:老伴不让他“同房”。

86岁的大爷一纸诉状把老伴告了,原因写得很直白,也很少见:老伴不让他“同房”。
法庭的休息椅上,两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坐得极远。大爷死死攥着那几页纸,指关节憋得发白,老伴则一直低着头,手指局促地抠着衣角,两人谁也不看谁。
“这是夫妻义务,总这么拒之门外,这日子还怎么过?”大爷嗓门不小,声音里带着颤音。
老伴终于抬起头,憋红了脸回了一句:“不是我不愿意,是他根本不顾我的身体,这么大岁数了,谁能受得了这么折腾?”
在很多人眼里,86岁应该是含饴弄孙、清静养心的年纪,可这对老夫妻却为了这档子事闹到了要散伙的地步。
大爷觉得这事儿关乎尊严。在他看来,同床共枕不只是那点生理需求,更是一种“还没老透”的证明,是半夜翻身时的一份热气。万一哪天有个头疼脑热,身边有个贴身的人,哪怕是帮着打个120,心里也踏实。
可老伴想的是解脱。辛辛苦苦忙活了一辈子,老了只想求个清净,对方的执着在她眼里成了沉重的负担,甚至是一种折磨。
法庭走廊里,大爷鼻翼两侧深深的法令纹随着喘气不停颤动。他反复整理着起诉书的边角,眼神里透着一种近乎执拗的委屈。
有人说,大爷这是活得明白,人只要还喘气,身体的需求就没啥好丢人的;也有人说,这老头太不体谅人,非要把一辈子的情分在法院里撕个稀碎。
两口子过了一辈子,临老了却因为这块“遮羞布”对簿公堂。这到底是大爷太贪心,还是老伴太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