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集团原董事长周乐伟主动投案自首…
2026年4月28日,格力集团前董事长周乐伟主动投案,揭开当年格力集团与格力电器的资本较量往事。
周乐伟的投案绝非偶然。2016年11月,他从董明珠手中接棒格力集团董事长,一坐就是8年。这位经济学博士,曾是珠海国资系统的红人。
周乐伟这次投案,紧跟着珠海原市委书记郭永航、国资委原主任李丛山等人的落马。很明显,纪委手里已经攥着实锤了,他选择“自首”是为了争取个宽大处理,属于典型的“断尾求生”。
周乐伟2016年上任,接的是一个烫手山芋。当时格力集团和董明珠的格力电器正在上演“母子之争”,国资想要控制权,企业想要自主权。周乐伟作为国资代表,主导了那场著名的“混改”:格力集团把大量股权卖给高瓴资本,自己从控股股东退居为财务投资者。
这事儿办得极其敏感,几百亿的资产腾挪,定价怎么定?买家怎么选?这里面但凡有点私心,就是天大的窟窿。他这8年董事长,本质上是在处理珠海国资最核心、最值钱的家当,每一笔交易都是高危操作。
周乐伟是典型的“金融+政商”复合型人才,建行出身,懂资本运作,又是博士,深得信任。但这种“能人”往往最容易出问题。因为他们太懂规则,知道怎么在复杂的股权交易、土地置换、项目审批中打擦边球。
格力集团后来转型做投资平台,手握重金到处投项目;他后来又调任经开区一把手,管土地和基建。这种“既当老板又当官”的双重身份,如果缺乏有效监督,权力寻租的空间太大了。现在的落马,恰恰说明过去的监管可能流于形式,过于相信“能人”的自律。
肯定有人会拿董明珠当年被免职说事,觉得这是“国资乱插手”的报应。但冷静看,周乐伟的问题是他个人的违纪违法,不能反过来证明当年董明珠的所有决策都是对的。
格力电器的混改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周乐伟的落马,更应该警醒的是国企“一把手”权力过大的通病,而不是简单的站队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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