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30 日,香港《2025 年控烟法例 (修订) 条例》正式全面落地实施,这份被称为香港 “史上最严禁烟令” 的新规,从生效当日起就启动全港无差别执法,彻底颠覆了以往的控烟规则。
和此前仅管控吸食、售卖环节的旧规不同,此次新规将管控边界直接延伸至个人持有环节,无论本地居民还是访港旅客,只要在香港公共场所持有电子烟、加热烟、草本烟等另类吸烟产品,无论是否吸食,一经查获就将面临严厉处罚,且全程不设过渡期、不设身份豁免,所有人员一视同仁。
香港对另类吸烟产品的管控其实早有铺垫,早在 2022 年 4 月,当地就已经出台相关禁令,明确禁止任何人进口、推广、制造、售卖或是为了商业目的管有电子烟、加热烟、草本烟等另类吸烟产品,同时也禁止在法定禁烟区内吸用这类产品。
当时的管控核心,主要集中在商业流通环节和现场吸食行为,对于普通个人而言,只要不在禁烟区拿出来吸食,只是将这类产品放在随身包袋、行李箱中,哪怕身处公共场所,也不会被认定为违法,不会面临相关处罚。
而此次生效的新规,彻底收紧了管控边界,最核心的变化就是从管控吸食行为,升级为全面管控持有行为,只要在香港的公众场所内,身上携带有新规明令禁止的另类吸烟产品,无论是否拆封、是否开机、是否拿出来吸食使用,只要被执法人员查获,就会直接被认定为违法行为,没有任何模糊的界定空间,也没有任何可以通融的余地。
新规中明确管控的另类吸烟产品,涵盖了电子烟、加热烟、草本烟三大类,其中既包括电子烟的烟杆、烟弹、烟油,加热烟的烟支,也包括不含烟草的草本烟卷,还有这类产品的相关配件。法例中同时明确,任何人在公众场所吸用这类产品,或是携带已经启动的另类吸烟产品,会直接被推定为管有违禁的另类吸烟产品,同样会按照新规进行处罚。
而新规中提及的公众场所,也并非仅指商场、餐厅、酒店、地铁站、公交站这类室内场所,按照香港《吸烟 (公众卫生) 条例》的明确定义,所有公众可以自由进出的区域,无论室内还是室外,都属于管控范围内的公众场所,包括户外街道、公园、广场、露天景区等所有日常人流往来的公共区域,在这些地方携带违禁的另类吸烟产品,同样会被认定为违法。
此次新规的处罚力度极大,且按照持有违禁品的数量,设置了两个明确的处罚档次。如果查获时,当事人持有的违禁产品为非商业用途的自用,且数量不超过 5 个烟弹、5 毫升烟油,或是 100 支加热烟支、100 卷草本烟,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的执法人员会直接开出定额罚款通知书,罚款金额固定为 3000 港元,这也是此次新规设定的最低处罚标准。
如果在执法过程中,当事人拒绝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或是存在故意妨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就不会适用定额罚款流程,而是会通过传票形式启动检控程序,一旦定罪,最高可被处以 1 万港元的罚款。
如果查获时,当事人持有的违禁产品数量超过了上述标准,会直接启动检控流程,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处以 5 万港元的罚款,同时还会面临最高 6 个月的监禁,除此之外,法院还可依法判令违例人员承担违禁产品收集、化验、检查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
很多访港旅客可能会觉得,自己不常去香港,不了解相关规定,第一次违规会不会有从轻处理的机会,或是能享受首违免罚的政策,对此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署已经明确表态,此次新规没有设置任何过渡期,没有首违免罚的相关规定,更不会因为当事人是访港旅客就给予豁免,所有人员一视同仁,只要触犯相关规定,就会按照统一标准执行处罚。
其实在此之前,香港就已经明确禁止个人携带另类吸烟产品入境,即便是过境旅客,只要经过了香港的出入境检查环节,携带这类产品也会被认定为违法,此前就曾有人员因非法进口大量另类吸烟产品,被香港法院判处即时监禁四个月的处罚。
香港此次出台力度如此之大的禁烟新规,核心目的是为了全面保护公众的身体健康。无论是传统卷烟,还是电子烟、加热烟这类另类吸烟产品,在使用过程中都会释放出多种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产生的二手气雾也会长期残留在环境中,不仅会损害使用者自身的健康,还会对周边人群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尤其是这类另类吸烟产品,此前有不少人误以为其健康风险更低,甚至将其当做戒烟替代品,实际上其对人体的危害不容忽视。
此次新规的落地,就是从全链条收紧管控,从源头上减少这类产品的流通和使用,守护公众的公共卫生安全。
在此也提醒所有计划赴港,或是当前身处香港的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当地的控烟新规,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出行前务必检查好自己的随身行李和物品,不要携带电子烟、加热烟、草本烟等相关违禁产品,避免因疏忽触犯相关规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是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