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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男子花100万从房东手里转让来230个车位的使用权,但需要对违规改造部

浙江绍兴,男子花100万从房东手里转让来230个车位的使用权,但需要对违规改造部分进行修复后才可以出租。男子估算了下,这笔买卖有的赚,于是就安排工人进场,结果却遭到当地保安的阻拦。保安表示:这都是开发商的问题,开发商把车位卖给多人,他们不允许男子破坏公司财产。公司还拿出车位的产权证书资料,证明他们产权的归属。更离谱的是,男子发现这批车位20年前就被用来抵债,后来又被法院拍卖给了现在的产权方,而卖家当年人在国外,根本没走回购程序。男子懵了:我花100万签的转让协议,现在钱没了,车位也装修不了,车位到底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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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的李先生(化名)本以为自己交了好运,2026 年 3 月 24 日花了 100 万元从王女士母子手中买下了绍兴世界贸易中心地下一层和二层共 230 个车位的长期使用权。

他原本打算把这些违规改造过的车位重新翻修后再租出去,满心欢喜地计算着只要六七年就能回本赚钱。

可工人刚打算进场开工,就被浙江金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一群保安死死拦在了车库大门口,对方态度极其强硬地宣称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属于公司财产。

保安当众展示了金昌集团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证明这块地下空间的合法主人只有一个,别人谁也别想动。

该产权证登记时间为 2010 年 1 月 29 日,明确记载绍兴世界贸易中心地下空间属于浙江金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这桩纠缠不清的烂摊子要从二十年前的股权纠纷说起,当年王女士在退出绍兴世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份时,因为公司拿不出现金才用这批车位的五十年使用权来抵债。

由于王女士后来长期定居国外,这块本该被后续开发商金昌集团回购的资产,就这样在无人问津的角落里荒废了十多年。

直到 2010 年 1 月 29 日,金昌集团正式拿到了整栋大楼的产权证,这意味着在法律的户籍册上,他们才是这块地皮名正言顺的权利人。

虽然根据当年的政策,开发商本应加价回购这批抵债车位,但双方因为各种原因一直没能坐下来谈拢具体的补偿金额。

李先生在签合同前显然没能摸清这层复杂的产权关系,他手里攥着的转让协议在红彤彤的产权证面前显得格外苍白无力。

金昌集团现在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姿态,不仅坚决拒绝承认李先生的权益,还让他有本事就去法庭上见个高低。

李先生现在陷入了极其尴尬的维权困境,因为根据《民法典》第 209 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金昌集团手里有政府颁发的 "红本本",而王女士手里只有一张年代久远的白纸协议,这两者的法律分量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更让李先生感到崩溃的是,根据《民法典》第 705 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

合同里约定的五十年使用权,其中超过二十年的部分(三十年)在法律上无效。

他以为自己买到了剩余二十六年的使用权(从抵债协议签订时算起),到头来却发现自己可能连法律的最低保护门槛都还没跨过去。

若是选择起诉王女士退钱,对方身在海外的现状让执行变得遥遥无期,而起诉财大气粗的金昌集团又面临着证据不足的巨大风险。

原本一桩看似稳赚不赔的如意算盘,现在却变成了一个深不见底的资金黑洞,让他每天只能对着转账记录长吁短叹。

如今车库的大门依然紧锁,里面那些被违规改造成的酒店宿舍残垣断壁,仿佛在无声地嘲笑着李先生的鲁莽投资。

这 100 万巨款在各方权力的拉扯中变得岌岌可危,而那些传说中的收益更是成了看得见摸不着的镜花水月。

这一沉痛的教训给所有生意人都敲响了警钟,在涉及不动产交易时千万不能只听信卖家的片面之词,必须查清底层的产权真相。

法律只保护那些严格遵循登记规则的权益,而那些躲在暗处的私下交易,最终往往都会在现实的碰壁中碎成一片。

信息来源:
浙江电视台民生休闲频道《1818 黄金眼》栏目(2026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