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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的王安石变法失败,这是个硬伤,但文学和人品上,王安石从未受人指责,欧阳修则至

北宋的王安石变法失败,这是个硬伤,但文学和人品上,王安石从未受人指责,欧阳修则至少在家庭生活上曾传有暧昧情事,即便是强如司马光也给历史留下了登州阿云案的污点,唯独王安石没有。

这就让他成了北宋历史里一个特殊人物。反对他的人很多,骂他误国的人也不少,但很少有人认真指责他人格下流。
熙宁二年,也就是1069年,王安石被宋神宗重用,开始推动变法。
青苗法、免役法、均输法、市易法、农田水利法、保甲法陆续登场,目标是增加国家财力,减轻部分旧弊,改变北宋长期积贫积弱的局面。国家图书馆2021年纪念王安石诞辰1000周年的活动中,也把他放在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的整体身份里重新介绍,而不是只用“失败改革者”一句话盖棺定论。
问题也恰恰出在这里。王安石想动的不是一块小石头,而是一整套旧秩序。
政策在朝廷里看着有道理,到了地方就容易变形。青苗法本来想让农民在青黄不接时少受高利贷盘剥,可一些州县为了完成任务,可能把“借贷”做成硬摊派。
好意一旦被执行者扭歪,百姓感受到的就不是救急,而是压力。所以王安石变法的失败,不能简单归结为谁忠谁奸。

保守派确实反对,新法派也确实有操切之处。王安石想解决真问题,但他对基层官吏的逐利、怕事、邀功估计不足。
政策不是写在纸上就会自动变好,它要经过一层层人手,最后才落到普通人头上。可把目光从朝堂挪回家中,王安石的形象一下子又变得清楚起来。
《邵氏闻见录》记载,王安石任知制诰时,夫人吴氏给他买了一个妾。女子进门后,他没有顺势收下,而是问她来历。
这件事不大,却很见人。那不是在大殿上表忠心,也不是在史书里摆姿态,而是一个男人在自家屋里面对诱惑时的反应。
按照当时风气,官员纳妾并不稀奇,旁人也未必苛责。但王安石没有把一个弱女子当成礼物,而是先看见了她背后的苦难。
这就是王安石和很多士大夫不同的地方。他不是没有脾气,不是没有偏执,更不是一个圆滑讨喜的人。
可他身上有一种硬邦邦的自律:钱财面前不贪,美色面前不乱,名声面前也不愿低头。他的缺点在政治操作层面,他的底线却在生活细节里保住了。

拿欧阳修作对照,会更明显。欧阳修的文学地位极高,奖掖后辈也很有眼光,但他一生被卷入过家庭暧昧传闻。
庆历五年的张氏案、治平四年的吴氏案,都曾让他遭受攻击。需要说明的是,这些事后来并没有坐实成铁案,胡适也曾专门梳理欧阳修两次狱事,指出其中有政治攻击的成分。
但历史形象有时很残酷。即使没有定罪,只要传闻反复出现,后人提起时总会多一句“曾有争议”。
欧阳修当然不是小人,他仍是唐宋八大家之一,也是北宋文坛的核心人物。只是从私德形象看,他不像王安石那样几乎没有缝隙。
司马光也是一面镜子。他的学问、操守、史学成就都很高,《资治通鉴》更是中国史学重镇。
可登州阿云案让他留下了争议。熙宁元年,也就是1068年,登州女子阿云谋伤未婚夫,案件上报后,王安石倾向从轻,司马光坚持重判,两人的分歧引出了北宋法律史上很有名的“律敕之争”。
司马光未必是狠心,他代表的是重秩序、重名分、重法度的一套思路。王安石也未必只是仁慈,他更强调具体案情与法律适用之间的弹性。
可从后人观感看,司马光在阿云案中的立场显得过硬,王安石反而更像一个愿意给弱者留一条路的人。

一个失败的改革者,是不是就一无是处?显然不是。
王安石的文学成就、人格操守、公共责任感,都不能因为变法受挫就被抹掉。他写“春风又绿江南岸”,不是偶然的文采;他辞妾还夫,也不是偶然的善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