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关注类似于德国张大鹏案 的这些案件很久了。为什么一直不说,一方面是,这些境外案件的官方信源我实在很难去核实。另一方面是,这些案件的情况,从目前可以多方印证的情况来看,我和之前说过无数次的类似案件几乎没有区别。我以为已经说的实在是太多了。但既然仍然有人问,那就还得继续说,念叨一辈子。
1、这些境外案件的作案手段和工具到底是什么?
从目前一些德国媒体的报道来看,类似案件的作案手法依然如我在多年前的图一所说:先使用口服的麻醉剂或者其他类似具有麻醉效果的东西,让受害者吃下喝下后昏迷。在实施强奸犯罪的过程中,再使用沾有吸入式麻醉作用液体的手帕手纸实施“中继麻醉”。这个过程和原因我在图一里已经说的非常详细,不再赘述。
至于具体的麻醉剂到底是什么,一方面是德国的官方信源没有说,这很正常,本来也不能说。但我们可以从德国媒体的报道中看到,依然还是“处方药”为主。这和我之前说过的情况依然类似。具有安眠镇静效果的处方药在很多国家可以极其轻易的开到。当然,也不能排除毒品和其他管制类化学品的可能性。
2、德国媒体报道中提到“他在她的嘴巴和鼻子前拿着一条被麻醉剂浸泡的布,她失去了知觉,他强奸了她。”,这是不是说明还是“捂口鼻”麻醉强奸?(图二)
不是。在这篇文章的这句话后面,紧跟着是一句“Die Taten filmt er für die Gruppe”,翻译成中文就是“他(嫌疑人)为这些团体拍摄了这些照片”。这个逻辑的意思要结合我的介绍才能捋明白。整个这段话的介绍是建立在“拍摄被害者照片及视频”的基础上。
这些变态群体,有一个共同“爱好”,就是会拍摄他们实施犯罪过程的照片和视频。如果你只看这些照片视频,就会看到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中似乎只有“用浸泡麻醉剂的布捂口鼻”的过程。原因很简单,在第一步,也就是口服麻醉剂的过程中,嫌疑人根本不会拍照录像。到用浸泡麻醉剂的布捂口鼻的过程时已经是实施“中继麻醉”的第二阶段了。这个过程和逻辑我在图一已经反复强调无数次了。
在德国媒体的这篇文章后面,也有进一步的信息证实了我说的这个过程。“嫌疑人将药物混入鸡尾酒或牛奶中给受害者服用”,然后是重点:
“Wenn sie in den Videos doch einmal zuckt, ärgere sich Zhongyi J. und lege nach. Er tropfe wieder Betäubungsmittel auf einen Wattetupfer und drücke ihn der Frau auf Mund und Nase. ”(图三)
这句话的意思是:“只要受害者在视频里稍微有点神色、动作闪躲、不对劲(指有从麻醉状态到清醒的反应),嫌疑人也会很紧张,使用沾有麻醉剂的布盖在受害者口鼻。”
这个过程就是我在图一反复强调的:先使用口服麻醉剂昏迷受害者,甚至只是趁着受害人醉酒、深睡时,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为了防止受害者醒来,使用沾有麻醉剂的手帕盖在受害者口鼻实施中继麻醉。
我想我已经说的足够清楚,明白。
以及,这个过程极其危险,因为绝大多数嫌疑人对麻醉剂的使用和人体在中枢神经被高度抑制后的昏厥状态根本毫无安全概念,极易造成受害者死亡。
3、怎么防范?
这也是我经过反复纠结,决定要写这篇内容的最重要的原因。为什么纠结,不是因为我说过无数次还得接着说,而是因为我意识到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就是这类犯罪的嫌疑人,与受害者往往不是完全的“陌生人”,而是多多少少有点关系。可能只是房东与房客,可能只是互相认识偶尔一起吃个饭,可能只是朋友的女朋友。
如果房客为了感谢房东,送上一包“我自己烤的饼干”,房东会不会吃?如果偶尔吃饭 的过程中对方顺手拿来一杯饮料,你喝还是不喝?如果你的男朋友说今天晚上一起喝酒的朋友是他的铁哥们好朋友,你去还是不去?
可能有人会说,前两种还能理解,你说的第三种是什么意思?
在现实中,有类似案例是,这类麻醉强奸案件会发生在多年稳定的男女朋友关系中间。实施下药的嫌疑人是男朋友,实施强奸的嫌疑人是这个男朋友的狐朋狗友。
而受害者很可能会自始至终都不知情。因为一些过量使用的麻醉剂会让受害者对昏迷前后的过程产生短暂的失忆。很多类似案件都是警方在抓获嫌疑人以后再一个一个去找的受害人。很多受害者不是因为害怕或者被威胁而不报警,而是她们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以及,男性也有类似的案件。
我想我说的已经足够清楚,明白。
然后最要命的一点还是,完成犯罪第一步的“口服麻醉剂”,比如大多时候是安眠处方药或者毒品,在很多国家实在是太容易获得了。这一点我想很多在国外的朋友比我更清楚。
我已经很难再去给受害者说你们要如何如何小心提防,因为如果是我前面说的三种情况,防不胜防啊。但又不能不防。作为个人来说,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大概率依然是,【高度谨防入口的东西】。这句话不是说其他如吸入、注射、皮肤吸收的麻醉剂不存在。
而更多的责任需要由国家层面来承担。
一是要严查严打,法律层面要跟上,通过严刑峻法震慑这些变态。二是对各类处方药和毒品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三是对于可以轻易接触这些东西的人要更加加强管理。四是要加强网络管理,这些变态几乎都是有类似于“师徒传承”关系的,而途径就是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