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不讲任何道理,凭空针对咱们国内五家正规石化大企业下发制裁指令,随便找了一个所谓伊朗石油交易的理由,就要冻结企业资产、禁止各类商业交易。面对美国这种霸道的长臂管辖行为,咱们国家没有丝毫退让,商务部直接连夜发布官方阻断禁令,明文规定国内不承认、不执行、不遵守美国这两项不合理行政令,这一次国家实打实给本土企业撑腰。
2026年5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26年第21号公告,正式出台阻断禁令,明确要求不得承认、不得执行、不得遵守美国依据第13902号行政令、第13846号行政令等规定,以参与伊朗石油交易为由,对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山东寿光鲁清石化有限公司、山东金诚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采取的列入特别指定国民清单、实施冻结资产和禁止交易等制裁措施,这份禁令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这件事的起因要从2025年说起,从2025年开始,美国就根据自己国内制定的第13846号、第13902号两项行政令,持续针对伊朗的石油、石化相关行业实施单边制裁,这两项行政令都是美国单方面制定的国内规则,核心是限制其他国家的企业与伊朗开展石油相关的经贸往来,其中第13846号行政令主要针对伊朗的石油、石化、金融交易领域,第13902号行政令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制裁覆盖的范围,还新增了对参与相关交易的外国机构和个人的制裁条款。
在这个过程中,美国以所谓参与伊朗石油交易为理由,将前面提到的5家中国石化企业列入了其特别指定国民清单,也就是常说的SDN清单,同时对这些企业实施了冻结资产、禁止交易等一系列制裁措施。
美国的这份特别指定国民清单,由其财政部海外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一旦企业被列入这份清单,企业在美国境内的所有资产,以及处于美国个人、企业控制下的相关资产都会被直接冻结,所有美国的个人和机构,除非获得美国官方的专项授权,否则一律不得与被列入清单的企业开展任何形式的交易,同时美国还会以次级制裁为要挟,逼迫其他国家的企业和机构也中断与被制裁企业的合作,一旦有非美国的企业与清单内的企业开展相关交易,也会面临被美国列入制裁清单的风险。
美国实施的这些制裁措施,没有任何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完全不符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本质上是美国将自身的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之上,用单边制裁的方式搞长臂管辖,强行干涉其他国家企业的正常经贸活动。
相关涉事企业已经公开澄清,自身从未与伊朗发生过任何贸易往来,合作的原油供应商也出具了书面承诺,保证供应的货源不涉及美国制裁的相关范围,这些企业在美国境内没有资产、没有实际经营业务,也没有设立任何分支机构,却被美国强行扣上了违反其制裁规定的帽子,属于完全无端的打压与限制。
美国的这些行为,不当禁止和限制了中国企业与第三国及其企业开展正常的经贸活动,严重侵害了中国企业的合法经营权益,也侵犯了中国的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商务部此次发布禁令,有着明确的国内法律依据,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以及《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发布禁令之前,《阻断办法》对应的工作机制已经针对美国的制裁措施开展了全面的综合评估,最终确认美国对这5家中国企业的制裁措施,存在明确的不当域外适用情形,符合发布阻断禁令的法定条件。
这份禁令的发布,直接从法律层面阻断了美国相关制裁措施在中国境内的法律效力,明确了中国境内的相关主体,无需遵守美国的这些单边制裁规定,也无需承认这些制裁措施带来的所谓限制与后果,为被美国无端制裁的中国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支撑与保护,能够有效保障这些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与供应链稳定,也充分彰显了中国政府反对单边制裁与长臂管辖、保护本国企业合法权益的坚定立场。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也明确表示,中国政府一贯反对缺乏联合国授权和国际法依据的单边制裁,此次发布禁令是依法实施《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的具体行动,该行动不影响中方承担和履行的国际义务,也不影响中国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后续商务部会持续密切跟踪相关国家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的情况,只要出现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都会依法开展对应的工作,持续维护好国家利益与中国企业、公民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