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一女子在某租车平台花了1570元租了一辆别克GL8。
租期是4天,从5月1号到4号。结果用车第二天,出意外了。
这女子的一个亲戚身体不舒服。没办法,全家人只好提前结束假期,打道回府。车用不上了,她就联系租车公司,说想把车提前还了。
你猜怎么着?租车公司说,提前还车可以,但你还得再交62块钱。
女子一听就懵了。我提前还车,给你省事了,怎么还要我倒贴钱?
租车公司是这么解释的。因为她是提前结束订单,当初下单时享受的优惠减免就发生变动了。算下来,她得付80%的“退改费”,扣掉优惠,最后还要补62元。
女子觉得很不合理。她说,早知道要额外收费,我就不急着把车开回来还你了。
工作人员给了个建议,说那你等订单到期那天再还吧,这样就不用多交62块了。
这事传到网上,大家看法不一样。
有网友觉得,车都还了,租车公司又没损失,而且车子空出来说不定还能租给别人。再收62块,这就不讲道理了,是死板的“契约精神”。
也有网友说,这得看合同怎么签的。如果是付了全部租金,提前还车又不退款,那租车公司没理由收钱。如果是按天租的优惠价,只租了一天就退,那租车公司收点违约金也正常。现在问题是,合同到底怎么写的,大家不清楚。
还有网友提到,租车除了租金,可能还有里程费、油费这些。租的时间长,这些费用就多。但不管怎么说,规定得提前跟顾客讲清楚,不能玩文字游戏。
这件事说到底,就是租车公司的规定,和顾客的理解产生了冲突。规则要清楚,道理也要讲通。不然,顾客心里肯定不舒服。你说是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