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北漂男子娶了位北京户籍的女子。婚后男子全职在家照顾年迈的岳父,妻子承诺会每月给3000元生活费,还承诺1年后帮男子落户北京。10年后,女子提出离婚,起初男子不同意,但见女子执意离婚,无奈表示同意,但要求女子必须给出补偿。可女子认为男子并没有赚钱养家,没有为家里作出任何贡献,所以不同意给出补偿。双方为此闹上了法院,法院判了!
据悉,男子徐某并非北京户口,他离婚后独自来到北京发展,期间认识了女子李某,李某当时也离婚了。2012年,二人重组了家庭,但婚后一直未生育子女。
李某的父亲因年迈需要人照顾,而李某见徐某的工资太低,于是让他辞职在家照顾老人。
谁也没想到,当初一句口头加手写的承诺,竟成了一场长达十年的空欢喜。徐某当初背井离乡在北京打拼,哪怕工资不高,好歹有自己的工作和未来,可他为了这份婚姻,为了兑现对妻子的承诺,毅然辞掉工作,一头扎进了日复一日的养老照料里。
这十年,他不是在家清闲度日,而是全年无休守在老人身边,端茶送水、洗衣做饭、看病陪护,包揽了所有脏活累活。成年人都懂,全职照顾老人有多熬人,没有节假日,没有个人空间,甚至慢慢和外界社会脱节,彻底丢掉了自己的职业发展。
而李某当初承诺的每月3000元生活费、一年落户北京,到头来大多没有兑现。等到老人被照料妥当,自己不想再维系婚姻了,就轻飘飘一句“没赚钱、没贡献”,想把人扫地出门,这话说得实在太伤人!
婚姻从来不是单方面的索取,家庭分工更不该只用赚钱多少来衡量。徐某看似没有外出挣钱,可他承担了本该夫妻共同担负的养老责任,让李某能毫无后顾之忧在外打拼,这份付出,本身就是对家庭最大的贡献。
两人闹上法庭后,李某依旧固执己见,坚决不肯给一分补偿。但法律从不会辜负真心付出的人,法院审理后明确认定,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长期独自照料岳父,承担了远超普通配偶的家庭义务,牺牲了自身的工作和发展,完全符合离婚经济补偿的法定条件。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向徐某支付50万元经济补偿,直接戳破了“全职照料无价值”的歪理。
这起案件最值得让人深思的,是很多人对家庭劳动的偏见。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只要为家庭、为赡养老人、抚育子女付出更多,放弃自我发展,这份劳动就理应被看见、被尊重。法律早已明确,家务劳动、养老照料不是无偿奉献,离婚时,付出更多的一方完全有权利索要补偿。
别觉得谁在家照顾老人就是享清福,十年的青春、十年的自由、十年的职业黄金期,换来的是家庭的安稳,这份贡献,谁都不能抹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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