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一只猴子正蹲在悬崖边安安静静剥橘子吃,一个男人悄无声息靠近,突然伸出手,猛地把猴子往悬崖外狠狠一推!全程嘴角还挂着戏谑的笑。一旁目击者吓得失声尖叫,猴子反应极快,死命抓住护栏边缘,才吊在半空中没摔下去。再偏一寸,就是万丈深渊。
目击者事后描述,那男人推完还往崖下探头张望,像是等着什么动静。猴子趴在崖边,爪子发抖,橘子早滚进了谷底,猴子没有龇牙,没有炸毛,只是蜷在那里,用爪背蹭了蹭被推到的地方。
这是5月6日目击者的亲历叙述,画面被人录下,随后在网络上持续发酵。
这种事,在乐山一带并非没有历史背景可循。
峨眉山与乐山毗邻,两地山间活动的猴子,学名藏酋猴,是中国猕猴属中体型最大的灵长动物,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同时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
法律上,这种猴子有明确的保护身份,蓄意伤害,是要担责的。
峨眉山景区早年曾将猴子当成引流的招牌。管理员每天吹哨敲锣,把猴子引到游客扎推的地方,还设有专门的生态猴区,把"有猴可看"当作卖点来宣传。这套操作在短期内确实吸引了大量游客,但代价,慢慢就显出来了。
藏酋猴本是以植物叶芽、果枝为食的野生动物,在长年投喂之下觅食习惯逐渐改变。
猴子学会了向人要食物,种群规模随之扩大,领地争夺越来越激烈,个体之间冲突频繁,猴群性情也变得暴躁。投喂食物的地点,成了人猴纠纷的高发区。
大约在2015年前后,峨眉山爆发了一次严重的伤人事件。猴王带领猴群如往常一样蹲守在游客上山的道路上,猴子争抢食物之际,一位女游客不慎坠落悬崖,造成严重后果。
景区工作人员随即赶到,将那只猴王当场击毙。这是景区对猴子伤人事件采取过的最严厉处置。
猴王死后,峨眉山调整了管理策略,在猴群出没区域增派专职安保,沿路竖起警示牌,反复提醒游客不要投喂、不要逗引,并为游客配套了专项保险,若非因自身原因遭猴子袭击,可凭保险报销相关费用。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平息。2017年8月,游客张某慕名前往峨眉山观猴,无视景区"与猴保持安全距离"的警示,径自进入猴子聚集区喂食逗猴,结果被猴子抓伤。
张某事后向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要求赔偿,案件经峨眉山旅游环保法庭处理。
法庭依据民法典第1198条认定:景区设有护栏与警示标识,但安全保障仍不够充分;张某未遵守警示规定、主动进入猴群区域,自身亦有过失。
最终裁定由峨眉山管委会补偿张某疫苗费用1000元。
这件事后来引发了更大范围的关注。2024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将张某与峨眉山管委会的健康权纠纷案列为旅游纠纷典型案例,向全国公布。
最高法在通报中明确指出:游客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不得主动挑逗、攻击或伤害景区内野生动物,否则亦须承担相应责任。
那么,那名在乐山悬崖边、在光天化日之下、笑着把一只安静吃橘子的猴子往外推的男人,该怎么定性?
依据刑法第341条,蓄意伤害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情节严重者,最高可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即使情节较轻,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有拘留和罚款的规定。
该男子的行为既非自卫、也不符合任何紧急避险的法律条件,是无正当理由的蓄意伤害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