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报道,山西大同订婚案男子已刑满回家,女方也将彩礼及戒指全部返还,双方已无瓜葛!
2023年5月1日,山西大同一场订婚宴上,26岁的男方把10万现金和一枚金戒指交到未婚妻手中,现场很热闹,承诺也做的很好,说婚后在房产证上添她的名字,没有人会想到,72小时后,这个“准新郎”会成为服刑人员,而“准新娘”退还了全部财物。
那天,按当地习俗,女方请男方吃饭,饭后男方提议去看看准备好的婚房,女方答应了,两人一起走进那间刚装修好的屋子,关上门的瞬间,气氛变了,监控画面后来成为关键证据:电梯口,女方拼命挣脱,被拽了回来,窗帘被扯了下来,她想跳楼。
女方坚持“婚前不做”态度从未含糊,男方却觉得,订了婚、给了彩礼、马上要结婚,这种事“水到渠成”,他事后接受调查时说,觉得自己没错,未婚妻谁都会理解的,但法院不认,社会不认,法律更不认。
《刑法》第236条规定,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关键就一句话:意志认定优先,不管什么关系状态,只要当下对方不愿意,就构成犯罪,订婚不是免责牌,彩礼更不是默认许可。
证据也很明显,监控录像、手腕和手臂伤痕、完整的物证,他想翻案都找不到缺口,一审三年,二审维持原判,案子结了,但舆论没停。
网上有人说:为男方惋惜,27岁的人,一次冲动,三年自由没了,婚事吹了,人生轨迹彻底转向。
2026年5月4日,他刑满回家,站在门口说了一句“爸妈,我回来了”母亲整夜睡不着,父亲看着儿子进门时泪流满面,这种同情当然存在,但很少有人提起另一面:女方24岁,订婚后坚持自己的原则,遭遇了什么、承受了什么,创伤不会因为男方出狱就消失。
彩礼纠纷的处置也很有意思,10万彩礼和金戒指,女方全部退还了,男方还要求返还其他消费支出,法院没支持,直接驳回,钱能退,时间退不了各自背负的东西退不了。
男方犯的错,本质上是一个认知错误:他以为关系推进到某个阶段,就自动解锁了某些权利,彩礼给出去的那一刻,他心里已经把“性同意”计入了交易成本,但他从没问过对方一句话。
订婚不是领证,领证也不是免责牌,就算结了婚,法律依然只认定“当下是否同意”,这个案件成为全国性普法案例,是因为它让很多人第一次意识到:未婚妻不等于“默认同意”。
这句话,法院在判词里写了,媒体在标题里用了,但真正读到心里去的人,也许是在某个深夜,独自想了一遍自己的婚恋观之后。
三年牢狱,对男方来说是巨大的代价,但比刑期更重的,是他要用余生去消化一个认知:亲密关系里,“我觉得可以”和“对方愿意”之间,隔着一道不可跨越的线。信息来源:央视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