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极目新闻报道,山西大同一男子与女友订婚后共同前往婚房参观期间,在女方明确反抗下仍强行发生关系,事后女方报警。男子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现已刑满释放。其母亲为其准备新衣并计划带他外出旅游调整状态,帮助回归生活。
那场订婚宴,办得挺热闹,席某家在村里提前几天就开始准备,搭棚子、借桌椅、请厨子,院子里从早到晚都有人进进出出。
到了正日子,红毯一铺,音响一放,两家亲戚坐满了十几桌,气氛也挺喜庆。
席某和女方是相亲认识的,谈了一段时间后,双方家里觉得差不多就把婚事往前推了一步。
这次订婚,按当地习惯走了流程:男方拿出10万彩礼,另外还有一枚7.2克的金戒指,再加上一句很关键的话,婚后一年在房本上加女方名字。
对很多人来说,这已经算是“条件到位”,饭桌上说话也都挺客气,长辈们互相敬酒,话里话外都是“以后就是一家人”。
那天晚上宴席散得挺晚,亲戚们还在议论,说这对年轻人算是稳了,婚期估计也快定了。
但谁也没想到,这场刚热闹完的订婚宴,还没过24小时就变了味。
第二天下午,席某带着女友去看新房,房子是之前就看好的,装修还没完全收尾,但已经基本能看结构,两人进门之后,屋里没有其他人,门一关,气氛就开始变得不一样。
女孩后来在陈述里说,当时她明确表达了不愿意,也试图往外走,但对方情绪很急,直接拦住了她,她往门口跑的时候,被拉住手臂往回拽,挣扎过程中还喊过救命。
楼道里的电梯监控刚好拍到一段画面,一个人拉着另一个人往电梯方向移动,动作很明显是拉扯状态。
这段时间并不长,但对她来说很混乱,直到她设法脱身后离开现场,情绪已经明显崩了,当晚就选择报警。
警方介入后,席某很快被控制,他在后续陈述中提到的一点,是让外界争议最大的地方,他认为双方已经订婚,彩礼也给了,社会关系已经是“准夫妻”,所以发生关系在他认知里是“正常行为”。
但这个说法在法律上站不住。
案件进入审理后,法院首先看的不是“关系到了哪一步”,而是有没有违背意志这一点,订婚宴、彩礼、婚约,这些都属于民事层面的关系安排,但并不能自动推导出任何身体权利的让渡。
法院一审在2023年12月25日作出判决,认定席某行为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案件细节中提到,他在案发后有自动到案情节,也有一定从轻考量,但整体事实清楚,认定成立。
席某不服,上诉到大同市中级法院,到了2025年4月16日,二审维持原判,没有改动结果。判决里再次强调,订婚关系不能替代同意,也不能作为发生性行为的依据。
这个案子后来被最高法纳入典型案例,还进入了一份年度推动法治进程的案例名单,原因就在于它把一个很多人容易混淆的问题直接摆到了台面上。
案件之外,席某的生活轨迹也发生了变化,到了2026年5月4日,他刑满释放,家里人提前准备了换洗衣服,生活安排也做了一些打算,看起来是想让他尽快恢复正常生活节奏。
家里房子里订婚时的布置也没有大动,像是还停留在那场宴席的状态。
但另一边,女方的生活已经完全是另一条轨迹。公开材料里没有太多具体细节,只提到她在事件之后长期处于情绪困扰状态,生活节奏也受到影响。
订婚不是交易完成的标志,也不是关系自动升级的开关。彩礼也好,仪式也好,都改变不了一个最基础的原则:任何亲密行为,都必须建立在当下清晰、自愿的同意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