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一位74岁的阿姨与老伴乘坐豪华邮轮旅行。旅行第二天,阿姨开始出现身体不适。但船上医疗设备跟不上,没法及时诊疗。等船靠岸后,阿姨被送到医院,但为时已晚,阿姨离世了。家属认为邮轮和旅行社都有过错,直接将他们告上法庭,索赔90万元,但4月30日的一审结果却让家属意外。
事情的起因还得从2024年5月说起,74岁的方阿姨和年近八旬的老伴身体还算不错,日常起居都能自理,只是方阿姨有些老年人常见的小毛病,胃不太好,血压也有点偏高。
那一天,方阿姨想着,自己和老伴年纪都大了,但还没怎么出去旅游过,于是两人一合计,找到了当地的一家旅行社,并且在旅行社的推荐下报了一艘豪华邮轮的旅游行程。却没想到这场旅行最终会变成谁也不想面对的意外。
其实对于老年人来讲,邮轮旅游确实不错,既不用天天换酒店,也不用长途奔波,很是适配老年群体。
当时旅游社的工作人员还着重强调,邮轮设施很齐全,并且配备了专业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但凡有个突发情况,随时都能处理,也正是这一点让老两口很是心动,毕竟他们这个岁数,最担心的就是意外。
于是方阿姨当即就报了名。在报名时,方阿姨如实报备了自己有慢性胃炎、高血压的情况,当时旅行社的工作人员也看到了,但他并没有提示可能遇到的风险,反而说了一句问题不大。就这样,老两口带着期待,踏上了邮轮。
5月14号那天下午,老两口登上了船,那一天方阿姨挺开心的,确实跟旅行社的人介绍的差不多,船很大,分配的房间也很宽敞,船上的饭菜也合胃口,方阿姨和老板坐在甲板上吹着海风、看着海景,很是惬意。如果没有那场意外,方阿姨的这场旅游或许会是圆满的吧。
变故发生在次日早上的六点多,方阿姨突然开始肚子疼,一开始痛感不强,所以她也没太在意,以为是老胃病犯了,想着忍一忍就过去了。可短短一小时内,疼痛就急剧加重,疼得她开始冒冷汗,还一个劲的呕吐。老伴一看这情况明显不对,于是赶紧喊来船上的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当即把方阿姨送到了船上的医疗点。船上的护士检查一番后初步判定为胃肠炎,于是给她开了些药,可方阿姨回到房间后,情况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愈发恶化。船上的医生得知这个情况后赶紧过来做了个仔细的检查。
这一查医生发现了不对,他怀疑很有可能是“急性肠梗阻“,必须马上做手术才能救命。但问题是船上的医疗条件根本达不到做手术的标准,遇上这种急症,只能束手无策。
于是医护人员只能一边用药缓解方阿姨的病痛,一边紧急联系附近的医院,等着船靠岸后,再把人送过去抢救。但船靠岸起码还要几个小时,一直拖到下午一点多,邮轮才终于靠岸。
在这段时间内,方阿姨发生过两次突发性心脏骤停,经过船上的医生紧急抢救才勉强保住性命,但她的身体机能已经开始衰退。
船只靠岸后,因为要转运和办理手续等,方阿姨真正被送进抢救室,已经是下午两点多,最宝贵的抢救时间就这么耽搁了,当地医院全力抢救了六个多小时,可最终还是没能保住方阿姨。
方阿姨的家属得知这一情况后,当即就委托律师,将涉事邮轮公司和旅行社一并起诉到法院,要求两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索赔90万元。
他们的想法很简单,船上的医护人员一开始把急性肠梗阻判断成了肠胃炎,这是不是误诊?又是不是因为误诊导致的用药错误,从而耽误了最佳的抢救时间?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既然船上的医疗设施那么简陋,为什么旅行社打包票说游客遇到突发状况随时都能处理,这算不算欺诈,算不算失职?
面对家属的追责,旅行社和邮轮公司也给出了回应,他们表示,从方阿姨出现问题到送医,整个流程都是符合规范,船上的医生也做了全面检查,并不是随意判断。
对于邮轮医疗设施为啥这么简陋,他们的解释是邮轮本身就不是医院,船上的医疗服务,定位是处理常见小病和紧急稳定病情,不可能具备外科手术的能力,遇到必须手术的急症,送岸上医院是行业内常规操作,他们已经尽到了应尽的救助义务,所以他们认为自身并没有明显的过错。
4月30日,一审判决正式落地,法院支持了旅行社和邮轮公司的观点。
判决认为,方阿姨的离世,主要在于自身疾病发展过快,属于意外事件。邮轮公司虽然医疗设备不足,但在发现方阿姨身体的不适后,已经采取了力所能及的措施,尽到了合理的救助义务。旅行社也履行了基本的告知义务,所以驳回了家属的赔偿要求。
不过法院也做出了综合考虑,让旅行社退还了6000多元行程剩下的费用,邮轮公司则支付了10万元的人道主义补偿。但这个结果,方阿姨的家属很难接受,他们始终认为,就是邮轮公司和旅行社的疏忽,才导致方阿姨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
于是,家属们再次提出上诉,表示要为方阿姨讨回一个公道,并且这次还申请了医学鉴定。所以接下来这件案子的走向,很大程度上就看那份鉴定结果了。
如果鉴定结果显示当时船上的医护人员最早的判断不出问题,那么方阿姨就不会错过治疗时机,二审很有可能就会改判。反之则大概率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