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不起,还怕丢人!贵州,一对情侣进入一家足浴店做按摩,两个人又是泡脚、又是按摩,可真会享受的,一拉账单700多元,这俩人互相对视了一眼,趁服务员出去的时候,两个人就拿着衣服挡住了自己的脸,悄悄的猫着腰逃出去了。本以为能逃单,没想到店长直接调取监控,联系到这俩人,“如果你俩不付钱,我们就要报个警了”店长跟其联系后,这对男女返回来付了钱。
这世上真的是啥人都有,还知道用布盖住脸,他们自己也知道丢人呢!(深圳新闻网5月6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在贵州,有一对男女,两个人结伴进入到一家足浴店,准备消遣一番。
这俩人进入足浴店之后,还点了两个服务员过来给自己做按摩,先是泡了一下脚,泡完脚之后,还让人家给自己捏脚。
这一番流程下来,这对男女已经够享受了。
随后,两个人又让服务员继续,想要继续做个背,毕竟按摩一下,这可真的是舒服的很,实在是享受啊。
人家服务人员倒是很兢兢业业的在服务,一会忙这个、一会忙那个,忙完这个忙那个,丝毫就没有偷懒。
而这两个人呢,闭目养神,确实是舒坦的很。
一顿操作之后,服务员表示,项目都已经完成了,回头就去把两个人的消费账单给拉了出来。
递到这对男女手里之后,他们一看,700多元。俩人心想,这个费用,对于他俩来说,也着实不低了啊。
男子则开始朝着女友使眼色。
女子看到男子的暗示之后,顿时内心也明白了。
女子就跟服务员说,准备在这边再小躺一会儿,让服务员先出去忙其他的,等下他们自然就会到前台的地方买单。
听到这话后,服务员心想,这个年代,大家都互相信任,不至于还有渣渣能逃单吧?看这俩人,也不像是品行不端的。
于是,服务员就真的出去,忙自己的事情去了。
而这俩人呢,则四目相对,准备展开行动了。对的!他们的确就是准备逃单。
就是做法的话,令人很匪夷所思。
这俩人,这个一男一女,竟然使用衣服将自己的头部给挡住了,顺势把脸也给挡住了,然后就开始慢慢的往楼道区域挪动。
因为害怕背前台发现,所以他们就从后门的楼梯处,准备从这里离开。
二人盖住头之后,脸自然也就挡住了,自以为没人能认出他们呢。
就在快要到达楼梯口的地方,男子则立刻猫着腰,从楼梯处跑下了楼。
而女子也差不多使用这个技俩,一边挡着脸、一边往楼底下跑。
很快,这对男女成功撤离的足浴店,成功逃单。
服务员则察觉到猫腻,准备进去包房查看情况,一看,哪里还有人啊,刚刚那对男女,早就脚底抹油逃走了。
见此状,服务员赶紧上报给了店长,店长则立刻调取监控,很快,这对男女就出现在画面里,刚刚那个可耻的行为,自然也都一清二楚的展示了。
店长交代店员,他们进来的时候,都做了登记记录的,立刻联系他们回来买单,如果不买单的话,我们这边就要报一下警了。
服务员也立刻致电了这对情侣,表明了态度。这俩人因为害怕行政处罚,都乖乖了返回了,并且支付了服务费。
很多网友说,玩不起,更活不起,那就不要高享受,没脸没皮的,行为太可耻啦!
当然,这样的行为,可不是无法无天的哦,如果店主追究,这俩人是要面临法律的追责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9 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会被处以5-10日的行政拘留,并且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这对男女从主观上来说,一开始就精心布局,想要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消费之后,还真的就逃单了,恶意不肯付钱。
这个行为,就是想要侵吞店家的财产利益,符合法律定性,男女要被行政处罚。
《民法典》第 985 条规定,没有法律依据取得的不当得利,受损人可以依法请求返还。
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该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这两个男女,进店消费了,但是却预谋想要逃单,已经构成了服务合约的毁约,事后还真的逃单,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行为。
合同违约+不当得利,面对这俩人的违法行为,店家有权追究他们的责任,不需要可以让他们立刻付款,还可以追讨因此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
对于这个案件,您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