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为人!”江苏南京,一男子搬进楼房,把1岁多的小狗抛弃,小狗竟然又跑回来,男子一不做二不休,竟然把狗拴在摩托车上,骑车想把狗拖死,小狗被拖的浑身是血,就剩下一口气了,一路人呵斥男子:有种你把它噶了,也别折磨它,这样有血光之灾,随后,路人把狗狗要下,带去宠物医院救治。目前,狗狗在找合格的领养人。
2026年5月5日南京发生的这件事,真的看得人愤怒不已。
一男的因为搬去楼房住,不想再养家里1岁多的小狗,直接就把狗扔了。
谁知道小狗认家,自己跑了回来,这男的非但没半点心软,反而想出了更阴损的法子。
他把狗拴在摩托车后面,开着车往前拖,摆明了想把狗活活拖死,然后扔掉。
小狗被拖得一路都是血,被路人发现的时候,身上的皮都磨破了好大一块,连动的力气都快没了,就剩嘴里还出着点气。
路人实在看不过去,拦下来把狗从那男的手里要了过来,转头就送了宠物医院抢救。
现在狗狗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正在接受治疗,同时也在给它找靠谱的领养人,希望能给它找个能真心待它的家。
这事传出来之后,好多人都气得不行,说这人简直是一点人性都没有。
不想养了其实办法多得是,送给身边想养的朋友,或者联系流浪动物救助站,哪怕就是真的找不到合适的下家,也不至于用这么残忍的方式折磨一条活物。
小狗跑回来本来是信任主人,结果这份信任,换回来的却是往死里作践,换谁看了都觉得气愤。
这些年虐待动物的事没少出,但每次看到还是让人心里堵得慌。
很多人都觉得宠物是自己的,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可哪怕是个物件,也没有这么糟蹋的,更何况是一条会疼、会认人的生命。
如今还没有专门的反虐待动物法,这种事很多时候只能从道德上谴责,真要追责,往往找不到合适的法条,也是挺无奈的事。
不过换个角度想,路人出手救狗的举动,还是挺暖的。
这个社会上好人还是多,见不得弱者被欺负,哪怕是条小狗也愿意站出来管。
就盼着这只小狗后续能恢复好,找个负责任的新主人,之前受的罪就当是渡劫了,以后能好好过日子。
也想给所有养宠物的人提个醒,养之前就想清楚,能不能接受它十几年的陪伴,别养到一半嫌麻烦就扔,更别做出虐待的事。
你可以不爱,但真的别伤害,这是做人最基本的底线。要是连这点底线都守不住,真的不配说自己是个有同理心的人。
其实这事最戳人的,就是人和动物之间的信任太纯粹了,小狗哪懂什么“搬新家不方便养”的借口,它只想跟主人在一起。
结果,这份掏心掏肺的信任换回来的是往死里折腾,说难听点,这男的连狗都比他懂情义。
有人可能会说“不就是条狗吗?至于这么上纲上线?”
可真不是这么回事,对弱小生命的态度本来就是照出一个人底线的镜子。
他能毫无愧疚折磨狗,说不定就敢对更弱的人下手。
咱们骂他不是“爱心泛滥”,是守着大家都认可的公序良俗呢,总不能让这种残忍的人,觉得自己这么干一点问题都没有吧?
其实这种行为已经不是缺德那么简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寻衅滋事行为包括“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男子公开拖拽虐待动物,已经破坏了社会公序良俗,引发公众普遍不适,属于寻衅滋事范畴,完全可以依照该条对其作出治安处罚。
这也说明虐待动物不是“没人管”,突破公共秩序底线的行为,必然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