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军统大特务沈醉这个人,老黑一直有个感观,此人极其聪明,甚至可以说是非常不老实。“不老实”在这里未必就是贬义词,也可以理解为“会来事、会讲话、会表演”。正因为如此,他写的那几本回忆录,一定要带个筛子看,因为他太会有目的地讲故事了,不仔细筛,你根本分不清哪些是亲历,是真相,哪些又是他给你演的一出好戏。
事实上,驳斥过沈醉的人很多,有些驳斥,直接来自他的军统袍泽,言辞之犀利,近乎指着鼻子骂了。
比如原军统北平站少将站长乔家才,生前就多次撰文批驳沈醉,说他的回忆录“不是道听途说,就是臆测编造,很多时候都把真相写反了”。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空口白话,乔家才专门举了关于黄埔一期的马志超出任“忠义救国军”总指挥的例子。沈醉在书里写,是胡宗南把马志超推荐给了戴笠,戴老板对这个人选还很失望。但乔家才却拿出了当年戴笠与胡宗南的往来电报誊抄件,证明真相是戴笠自己屡次三番打电报,才从胡宗南手里把根本不想去的马志超硬要了过来。
如果说乔家才的指控是有硬货的正面交锋,那关于影星胡蝶的传闻,则更像是在岁月的蛛丝马迹下被逐渐证伪的“风流债”。
沈醉书里写得言之凿凿,说是从1943年以后,戴笠就霸占了电影皇后胡蝶,把人家金屋藏娇。这个说法流传极广,几乎成了不折不扣的“信史”。
然而,事实却经不起推敲。胡蝶本人的回忆录以及年谱都显示,她在重庆真正居住的时间只有十一个月,期间还一直随电影外景队奔波,丈夫潘有声也始终在身边经营生意。
对于沈醉的这个说法,胡蝶的亲人曾直接表达过愤怒。
1986年,胡蝶的堂弟胡业祥携夫人回乡,谈到沈醉这段文字时“大为光火”,夫人吕恩更是气愤地说:“沈醉见一加十,太可恶了,毁了大姐一生的声誉!”
在更为重大的历史事件上,比如“李公朴、闻一多血案”,沈醉的笔触问题更大。
他在回忆录中试图为军统和自己洗脱干系,斩钉截铁地说这起暗杀案根本不是军统干的,甚至蒋介石本人事先都毫不知情。
这个说法如果成立,那将是民国史的一次重大学术修正。然而,原军统局行动处处长程一鸣站了出来,在他的回忆文章里直接戳破了这层窗户纸。程一鸣不仅是局内人,更是被蒋介石亲自点名去昆明“破案”的负责人。
程一鸣的回忆里铁口直断:按照老蒋的规矩,暗杀重要人物必须得到他的事先批准。
这个细节很能说明问题,沈醉在讲故事的时候,会遮掩、会粉饰,也会抹黑。
沈醉笔下的人际关系恩怨,同样充满了带节奏的倾向,最典型的就是他对军统大佬郑介民的描写。
在沈醉的回忆录里,郑介民完全就是个既无能又贪婪,最终被自己和毛人凤联手做局挤走的失败者。但翻开官方的档案真实情况却大相径庭,郑介民并非灰溜溜地下台,而是高升为“国防部次长”,官位稳稳地压了“国防部保密局局长”毛人凤一头,后来更是执掌了统领所有特务机关的“安全局”。1954年郑介民就正式晋升为二级上将,死后追赠一级上将,而同期的毛人凤1956年死后追赠二级上将都还遇到障碍。
在一些看似不起眼,实则关乎个人品性的细微处,沈醉同样有夹杂私货的嫌疑。
功德林战犯管理所里有一出著名的“全武行”,是黄维与董益三的打架事件。沈醉在回忆录里绘声绘色描述,文弱书生般的董益三先给了黄维一巴掌,激得黄维“剑眉倒竖,怒眼圆睁,右手握拳朝对方脑门猛力击去”,还信誓旦旦判定,要不是有人拉着,这一拳下去董益三“不死也得重伤”。
历史学者后来分析,这段描写完全是沈醉对董益三的个人情绪在作祟。事情起因很简单:沈醉刚进功德林时,想跟昔日比自己低半级的老同事、如今是学习组长的董益三套近乎,送了一整条好烟,结果董益三不冷不热,“只拿了一支,剩下的又都丢还给沈醉”,让沈醉感到受了奇耻大辱。他故意把黄维写成能一拳把人打死的武林高手,却在书中淡化了一个基本事实:被誉为“书呆子”的黄维,真要单挑一个在军统干了十多年行动工作的董益三,胜负恐怕不是他写的那个剧本。
还有一些争议,来自与他后半生沉浮密切相关的袍泽部下。
沈醉在《我这三十年》里,把自己1949年在起义通电上签字的行为,表述为主动选择走向新生。而他当年的一位部下,做过蒋介石上校侍卫的赵秉钰,却在亲笔回忆录《沈醉与我》中,言辞凿凿地说,30年前,我们在昆明是被迫参加起义。
甚至在他试图纠正外界虚构的时候,他的权威也曾遭遇挑战。
最著名的是小说《红岩》火了以后,大家津津乐道于江姐受刑的细节。
沈醉以亲眼所见的姿态指出,真实历史中提审江姐不是书里写的那样。
然而,他这份“目击者证言”很快遭遇了冷枪。
1984年,他出版《军统内幕》披露了杀害杨虎城将军的特务身份,书刚出版,他就收到了一位女子的来信,信中直言:“我丈夫不是凶手!”——原来,他认定的凶手张静甫的遗孀站出来抗议,说他书里写错了,自己的丈夫不仅没有参与杀害杨虎城,反而是被保密局当作绊脚石灭口了。
这个反驳,也很能说明问题:当一个人试图垄断对过往的解释权时,实际上他并不可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