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亲戚不做也罢!江苏南京,73岁的葛大爷,离婚后没再娶,也没有孩子,跟侄儿小葛关系最铁。小葛查出鼻窦癌后,身边没人照顾,全靠葛大爷跑前跑后的伺候着。小葛也是感动得不行,好几次说要把房子留给叔叔养老,结果病一恶化,遗嘱都没来得及写,人就走了。留下一套房、5万抚恤金、15万存款。葛大爷去办继承,人家说叔叔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行!更离谱的是那15万存款被人陆续转走了,报了警后,还不给立案。他一查,民政局成了遗产管理人,葛大爷直接把对方告上了法庭。
小葛今年45岁,一辈子没成家,也没生娃。
爹妈走得早,跟葛大爷最亲,算是葛大爷一手看着长大的。
2023年,小葛查出鼻窦癌,整个人直接垮了,身边连个照顾的人都没有,全程都是葛大爷扛下来的。
葛大爷都73岁了,本身自己身体也不算硬朗,却里里外外全包了,比亲爹还上心。
小葛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不止一次跟葛大爷说,等自己好了,就把房子留给叔叔,让他养老无忧。
哪曾想,小葛到最后连话都说不清,更别说写遗嘱了,没熬过半年就走了。
后事也是葛大爷一手操办的,从买墓地到办葬礼,忙前忙后,心里还疼得慌。
小葛走后,留下一套房,还有5万抚恤金、15万存款。
葛大爷想着,自己伺候小葛一场,就算不能全要,也能分点,好歹有个念想。
可他去办继承手续,工作人员一句话就给怼回来了,说他是叔叔,不算法定继承人,没资格继承。
这还不算最离谱的,葛大爷去查小葛的存款,发现那15万被人一笔一笔转走了,一分都没剩。
他赶紧报了警,结果说他不是继承人,不算受害者,不给立案。
葛大爷查来查去才知道,小葛没继承人,也没遗嘱,遗产按规定,民政局成了遗产管理人。
民政局当遗产管理人,难道不该先看好遗产吗?15万存款被转走,他们就没一点责任吗?
葛大爷就想讨个公道,自己伺候小葛那么久,没功劳也有苦劳,凭什么连一点遗产都分不到?
可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叔叔本来就不是法定继承人。
但法律也应该讲人情,总不能让好人寒心吧?
说到这,大家肯定也有疑问,葛大爷明明尽了那么多扶养义务,就真的一点遗产都分不到吗?民政局作为遗产管理人,没看好存款,要不要担责?
依据《民法典》第1127条法律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就两类,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叔叔确实不在这个范围内,所以葛大爷不能按法定继承分遗产。
但《民法典》第1131条也明确规定了,对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葛大爷从2023年小葛确诊,就一直陪诊陪护,连后事都操办了,明显是扶养较多的人,完全有资格分适当遗产。
民政局的责任是什么呢?
《民法典》第1147条规定,遗产管理人要履行清理遗产、防止遗产毁损灭失等职责。15万存款被转走,说明民政局没尽到管理义务,存在失职,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小葛无继承人无遗嘱,遗产本应归 国 家,但葛大爷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法院大概率会支持他分得部分遗产,具体比例要看审理情况。
关键这事,不能让好人白付出,法律既要讲规则,也要顾人情。
葛大爷伺候侄儿到离世,没图回报,最后却落得这般境地,换谁都得气。
现在案件还在审理中,没有最终的判决结果。
但葛大爷理应分到遗产,这不仅是对他付出的认可,也是对善良的尊重。
毕竟这年头,真心待人的人不多了,总不能让善良被辜负吧?
大家觉得葛大爷该分到遗产吗?民政局该不该为存款被转走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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