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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披露的这个事件就是如此,一个县的理发店,2019年起了个名字“东尼理发”,当

现在披露的这个事件就是如此,一个县的理发店,2019年起了个名字“东尼理发”,当时有可能注册时就想到了一个谐音梗,“理发懂你”。但是没想到6年后,就收到了起诉状,说起店名涉嫌商标侵权,狮子大张口,要求赔偿5万元。关键这种批量起诉的,还在北京海淀区法院被立案成功。

这家千里之外偏僻小县城的理发店,一共20来个平方,一个月赚个几千元,辐射范围非常有限。而且就起诉书内容所看,所谓的注册商标“东尼造型”,仅仅重了两个字,而且。其他方面也没有雷同之处,对方也没有在全国实体店或者连锁品牌店正常开业,就是在商标注册局注册了一个消费类的35类商标权。

但是奇怪的是,这家所谓起诉的英国公司,在经历没有开展其他业务,唯一的董事也是中国人,也就意味着它仅仅是一个外国注册的壳公司,很有可能就是中国人在英国注册的壳公司。社保缴纳人数为0,而且2025年度还被工商局列八经营异常公司名单。能够查到的是他在境内唯一的活动就是委托律师去起诉各类使用了其注册商标的企业。

但是在各种起诉诉讼中,他确实赚到钱了。少则法院判定商家赔偿700元,多则赔偿四五千元,至于协商了结调解赔偿的,无法公开数据可以统计。这家公司确实有利可赚,现在有很多律师没有案源,所以大家对半分,律师也能赚点小钱,公司也能赚些钱,但是他给正常经营的商家造成了多大的困扰啊。不但要投入人工成本,有可能还要请律师额外多掏几千元。对于法院也增加了审判的公共资源投入,也浪费了纳税人的钱财。

真的建议司法主管部门,定出一系列的标准。如果起诉公司仅仅是以注册品牌为主业的公司,而没有实际的商务运营,这种起诉就不应该被立案,可以直接驳回。如果使用常用名或者通用名注册的,起诉他人侵权,如果没有极强的相似性和相关性,也可以驳回。同样有那些涉嫌以打商标侵权案例的诉讼案件,可以最后判决的金额非常小,让打官司的品牌方和律师无利可图,甚至还要亏本。

曾经是有过照片碰瓷的某觉,后来也有使用字体碰瓷的某某公司,现在没想到,专门有碰瓷小微企业的这些企业,为了提高立案成功性,还弄了一个外国的壳公司来起诉。这些人的心眼真的是太不好了!也挺想对那些律师讲,即使案源少,也不能什么案子都接啊,职业道德,还是最重要的,别丢失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