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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班亚马的肘击,值得被驱逐吗? 我先给出结论:按现行NBA规则,这次肘击够得上二

文班亚马的肘击,值得被驱逐吗?
我先给出结论:按现行NBA规则,这次肘击够得上二级恶意,驱逐没问题;但从“强度匹配”和“前因”看,争议很大,很多人认为过重。

一、事件回放(G4,第二节8:39)
- 文班亚马抢下进攻篮板,立刻遭里德+麦克丹尼尔斯双人包夹+拉拽。
- 他护球转身、右肘后挥,正中里德喉咙/下颌,里德倒地。
- 裁判初判进攻犯规,回看后升级二级恶意(Flagrant 2),当场驱逐。
- 这是文班生涯189场首次驱逐;联盟赛后审查,不追加禁赛,可打G5。

二、规则层面:确实够驱逐
NBA二级恶意犯规(自动驱逐)的核心:
不必要且过度的接触(unnecessary & excessive)
裁判扎尔巴的解读:
- 有后摆动作(windup)
- 撞击在颈部以上
- 有随势前冲(follow-through)
- 高度危险、非必要
关键点:是否故意伤人不重要,动作危险与否才重要。肘部直击头颈,历来是严打对象,判例一致(如艾顿肘击申京)。

三、争议点:为什么很多人觉得“太重”
1. 无主观恶意,是挣脱动作
- 被持续拉拽、手臂被缠,转身挥肘是护球+摆脱的本能,非挥拳报复。
- 赛后联盟也认可:无意、无追加处罚。
2. 尺度不一致:前因被忽略- 整场森林狼对文班大量身体对抗、推搡、拉拽,裁判此前漏判较多。
- 很多人认为:这球最多一级恶意,或普通犯规,直接驱逐过于极端。
3. 对系列赛影响过大
- 当时马刺2-1领先,驱逐后森林狼顺势扳为2-2,直接改变系列赛走向。

四、一句话总结
- 规则上:完全合规,该驱逐(头颈危险接触+过度动作)。
- 情理上:判罚偏严,有争议(无恶意、被犯规在先、尺度不一)。

评论列表

纷纷扰扰
纷纷扰扰 20
2026-05-12 01:09
好好看看图二,文班是先看到里德后肘击的,说无意就太牵强了。

用户39xxx14 回复 05-12 12:47
不要看图说话,去看视频,前因后果都看看在评论

用户14xxx28 回复 05-12 08:10
就是少林肘,先看,再咬牙,然后挥肘

JYYX
JYYX 3
2026-05-12 08:13
单次看,完全没问题,常规赛可以考虑追加禁赛。他这动作有可能让别人成植物人。还是故意的。还追加了一拳头没打实。不过裁判确实有点偏...
团结韭菜
团结韭菜 3
2026-05-12 07:34
詹姆斯基本都是肘子开路,从来也不会被吹犯规,那些用脸碰她肘子的人经常被吹犯规。[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LUOXBXG
LUOXBXG 3
2026-05-12 12:20
先人放任狼队犯规导致狼队肆无忌惮,然后才导致斑马失控。裁判的原因。
一秒
一秒 3
2026-05-12 07:11
是个人都能看出有意
康德
康德 3
2026-05-12 12:07
主动恶意伤人,那要是体育精神就轻判。放常规赛至少会禁赛十场
逝水年华
逝水年华 2
2026-05-12 09:22
挥挥手,我目送你肘,才觉得脑壳好难过
用户39xxx14
用户39xxx14 2
2026-05-12 12:46
不要比比了,麦丹不拽文班左胳膊胳膊文班不可能向右挥肘,麦丹把文班胳膊拽着裁判吹犯规了也就没有挥肘了
叶孤寒
叶孤寒 2
2026-05-12 12:19
场下笑都不可以 何况你肘击,算是一种成长。小问题
老宋玩老歌
老宋玩老歌 2
2026-05-12 07:05
分明就是报复行为,应该重罚
用户10xxx07
用户10xxx07 1
2026-05-12 07:51
就是报复啊!谁还没点脾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