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益资讯网

黑龙江哈尔滨,一男子观看淫秽视频觉得不过瘾,为了更刺激,其便在网上同网友互换资源

黑龙江哈尔滨,一男子观看淫秽视频觉得不过瘾,为了更刺激,其便在网上同网友互换资源观看。结果案发,男子被警方抓获,经专业鉴定,男子一共和16名网友互换了487部视频,其中有479部为淫秽视频。男子也因此获刑7个月。
 
这个男的姓李,就是个普通的上网爱好者,没事就爱刷点淫秽视频解闷,看久了自家存的那些,觉得索然无味,不够刺激,脑子里就冒出了一个自认为“绝妙”的主意——跟网友互换资源。

在他看来,这事儿既不用花钱买资源,还能源源不断拿到新的,不用担心里程碑,也不用怕被坑,简直是一本万利的好办法,估计还偷偷为自己的机灵沾沾自喜过。

他压根没往违法上想,只觉得就是几个有相同爱好的人私下交流,你给我传几部,我给你发几个,又没危害到别人,能出什么事。

说干就干,李某在某聊天平台上四处搜罗志同道合的网友,只要找到愿意互换的人,就先把自己存的视频发过去,对方再回传自己的资源,一来二去,他还慢慢攒出了一个小圈子,前后跟16名网友有过互换行为。

他自己也没仔细数过到底换了多少部,只觉得换得越多越刺激,越多越划算,殊不知,每一次点击发送,都在往违法的深渊里多迈一步。

很多人跟李某一样,都有个致命的误区,觉得只要不花钱牟利,只是私下互换淫秽视频,就不算违法,顶多是个人爱好不当。

但法律可不会惯着这种“无知”,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视频,数量达到40部以上,就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李某一共和网友互换了487部视频,其中479部被专业鉴定为淫秽视频,这个数量远超入罪门槛的10倍,属于典型的情节严重,被判7个月有期徒刑,一点都不冤。

他所谓的“私下交流”,本质上就是传播淫秽物品,那些被他发送出去的视频,会在网友之间不断流转,污染网络环境,甚至可能被未成年人接触到,造成不良影响。

其实类似的案子并不是个例,之前南京就有一起特大案件,一群人在网上建群,互相交换淫秽视频,还要求进群必须提供资源,不提供就被踢出群,最后一百多名涉案人员被抓获,其中不少人跟李某一样,只是觉得“互相分享”不犯法,结果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还有江苏一名男子,只是向近百名中小学女生发送淫秽视频,就被认定为传播淫秽物品罪,连同其他罪名一并被判重刑。

李某的悲剧,说白了就是无知加侥幸。他以为网络是法外之地,私下互换没人会发现,却不知道警方一直在加大网络巡查力度,不管是公开传播还是私下互换,只要涉及淫秽物品,只要达到法定数量,就一定会被查处。

他觉得自己只是图个刺激,没伤害谁,却忽略了传播淫秽物品本身就会破坏社会风气,危害公共利益,这从来都不是个人的小事。

警方抓获李某后,经过专业鉴定确认了淫秽视频的数量,结合他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依法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这既是对他违法行为的惩戒,也是对所有抱有侥幸心理的人的警示。

说到底,李某就是把无知当聪明,把违法当爱好,以为不花钱、不公开,就可以肆无忌惮,最后落得个锒铛入狱的下场,纯属咎由自取。

这也提醒所有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触碰法律红线的行为,不管隐藏得多深,最终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别等到被抓了,才后悔自己当初的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