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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饶人处且饶人”据媒体5月13日报道,九岁的男孩在小区里玩耍,瞧见小区楼下停着

“得饶人处且饶人”据媒体5月13日报道,九岁的男孩在小区里玩耍,瞧见小区楼下停着一辆自行车,一时兴起就骑走了。这孩子的奶奶眼尖,瞅着这辆车不像自家的,立马把孙子叫住,让他赶紧把车送回去。小男孩听话照办,把车放回了原处,自己屁颠屁颠回家了。
 
按理说,事情到这儿也就该翻篇了,可女孩家长发现自行车“挪了窝”,循着线索找到了男孩家。
 
当晚双方在门口起了争执,谁也不让谁,女孩家长干脆掏出手机报了警,民警赶到现场调解,还特意提醒双方都冷静点,别说过激的话。
 
民警走了,事情却没完,女孩家长越想越气,打开微信就是一通操作。
 
在自己的朋友圈、人数众多的小区业主群里发起了消息,明明白白写着“女儿的自行车被同小区9岁男孩偷走了”,还把男孩家具体的门牌号都给挂了出来。
 
紧接着,措辞一次比一次难听,“你就是个小偷”、“小偷要吃饭了”、“上梁不正下梁歪”这些字眼接二连三地砸进群里,一连骂了好几天。
 
要知道,小区业主群里少说也有几百号人,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们都在群里看着。
 
一个九岁的孩子,名字、住址、所谓的“偷车劣迹”,就这么被钉在了众目睽睽之下,男孩的家属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一纸诉状递到了法院。
 
法官认为,男孩未经允许骑走别人的车,这事儿确实做得不对,但他只是个九岁的孩子,认知能力还不成熟。
 
女孩家长作为成年人,完全可以对孩子进行批评教育,但应当考虑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注意方式方法。
 
更关键的是,民警当时已经明确告知双方不得有过激言行,女孩家长却仍然在网络上发布那些贬损性言论,明显超出了合理限度,降低了男孩在邻居和同学中的社会评价。
 
最终判决出炉:女孩家长需要立即删除所有相关内容,在原先发布信息的微信朋友圈、小区业主群、短视频平台个人主页公开向男孩赔礼道歉以恢复名誉,另外还要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和律师费5000元。
 
有网友说,孩子不问自取确实欠妥,但家长上来就是“小偷”“猪狗不如”这种话,已经不是教育,是泄愤了。
 
还有网友提到一个细节:这案子里女孩家长把门牌号都公开了,这等于把一家人的住址和所谓的“罪名”一起摆上了台面,这跟单纯的发牢骚完全是两码事。
 
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名誉权,不是说孩子犯了错就不能批评,而是批评的方式得在合理范围内,把一个九岁孩子在几百人的群里反复辱骂多天,这不叫维权,这叫网暴。
 
成年人在情绪上头时说的那些话,孩子都看在眼里。
 
今天用“猪狗不如”去骂别人家的孩子,明天自家孩子也可能学会用同样的方式对待身边的人,教育孩子尊重边界,前提是大人自己懂得边界在哪里。
 
信源参考:贵州2频道百姓关注2026-05-13 20:02:04“你就是小偷”“猪狗不如”!9岁男孩骑走同小区女孩自行车后放回,被女孩家人在业主群辱骂多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