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将成为一个创收的手段,关键是合法,而且还有一个坚强的后盾。
承德有男子与女网友线下见面约会,在私家车上,两人按捺不住,进行了亲切交谈,过程中,动作激烈,相互搂抱、亲吻以及更一步的亲密行为。事后女子报警强奸。
警方经过十一个月的艰苦调查,终判男子强奸成立,判有期徒刑三年。
男子母亲提出让女子谅解,并给了女子30万元。女子收到钱后签署了谅解书,并在之后十一个月中,先后五次向警方称其为自愿与男子发生关系,之后又改口非自愿。
最后法院根据女子口供,维持了原判,但因为男子母亲向女子支付了30万元,所以“缓刑四年”。也就是说,判刑并没有撤销,30万元只是买了一个“缓期执行”。
在这里提醒广大男性朋友,与异性发生关系,女子只要说你是强奸,那就是强奸!即便你们是男女朋友,即便你能提供双方长期的聊天记录,即便她自愿允许你进入。只要事后她说你是强奸,你就罪名成立!
在这里再次提醒那些失足妇女,不要再做任何违法的交易,被抓住不仅被罚款,还会被拘留。
好好想想,你就算找到一个再有钱的客户,一次交易能挣到三十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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